发布时间:2023-03-01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政策主题:引导扶持
一、补贴对象
符合《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中划分标准中的小微企业。
二、补贴条件
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
三、补贴标准
按其为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全额补贴,不包括个人应缴纳的部分。
四、补贴期限
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
五、申请材料
《淮安市市区单位吸纳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长按文末二维码下载);高校毕业生毕业证书原件;按《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中划分标准符合小微企业的材料。
六、如何办理
办理机构:小微企业所在街道人社基层平台受理。
办理时限:即时受理审核,按批次发放。咨询电话:0517-8361212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