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7-15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盐城市科学技术局
政策主题:引导扶持,创业创新
各县(市、区)科技局,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盐南高新区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为扎实推进科技创新攻坚年活动,着力提升全市域科技创新发展能级,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根据《盐城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盐科计〔2022〕124号)、《盐城市政策引导类计划(软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盐科计〔2022〕149号),经研究决定,组织实施2024年度政策引导类计划(软科学研究)项目。现将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
1.重点支持具有创新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可为政府科学决策提供重要依据的软科学研究项目。
2.重点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与政府部门等联合开展的研究,双方签订合作协议以附件形式提交。
3.重点支持基于一线实地调研、数据收集分析、案例分析的调查研究和实证研究项目。
4.优先支持双创人才、双创团队、女性科研人员、35岁以下青年博士领衔开展的软科学研究。
二、组织方式
2024年度政策引导类计划(软科学研究)项目分为重点项目、面上项目、青年博士专项三类。
1.重点项目围绕市委、市政府重大创新决策需求,聚焦科技创新支持产业创新发展,开展产业前沿技术研究和科技发展战略研究,单个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30万元。部分重点项目可试点“里程碑”式立项管理,多单位承担项目总经费不超过50万元。
2.面上项目申报单位根据指南选题范围自行拟题申报,单个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5万元。
3.青年博士专项可由各单位根据科技创新相关研究需求和青年博士培养计划自选课题申报,重点支持青年博士首次申报市级科技计划项目,每家单位限推荐3项,单个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3万元。青年博士项目经费管理可试点经费包干制,项目验收无需编制项目决算。
三、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应为在我市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其它科研机构,政府机关不得作为申报单位进行申报。鼓励高校院所、科研机构与企业联合申报。鼓励承担单位加大自筹经费投入力度,并提供自筹经费配套承诺函。申报单位承诺的自筹资金必须足额到位,不得以地方政府资助资金作为自筹资金来源。
2.项目牵头人应具有完成项目所需的研究能力、组织管理协调能力;必须从其实际工作并有固定人事关系的单位申报项目,不得通过兼职单位或挂靠单位申报。
3.项目牵头人应无牵头在研的盐城市本级科技计划项目,且限报一个项目;作为项目主要参与人可最多再参与申报一个项目。
4.已获国家、省、市级立项的研究项目,不得以相同内容申报市级软科学研究项目。同一单位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重复申报市科技局及其他部门项目。凡属重复或同时申报的,取消立项资格。
5.全面实施科研诚信承诺制。项目负责人、项目申报单位和项目主管部门均须在项目申报时签署科研诚信承诺书,大力弘扬科学家精神,严禁剽窃他人科研成果、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伪造材料骗取申报资格等失信行为。因科研失信记录和社会信用严重失信记录正在接受处罚的单位和个人,不得申报本年度计划项目。在项目申报和立项过程中相关责任主体有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不良信用行为的,按《盐城市科技计划项目信用管理办法》作出相应处理。
6.项目研究要克服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倾向,注重标志性成果的质量、贡献和影响。研究涉及人体研究、实验动物、人工智能的项目,应严格遵守科技伦理、实验动物、人类遗传资源管理等有关规定的要求。
7.严格落实审核推荐责任。项目申报单位和主管部门按照相关文件要求,严格履行项目审核推荐职责。本计划不受理涉密项目,申报材料中有涉密内容的需作脱密处理后再申报,并由项目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负责审查。项目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有法人主体责任,严禁虚报项目、虚假出资、虚构事实及包装项目等弄虚作假行为。项目主管部门切实强化审核推荐责任,会同同级社会信用管理部门对项目申报单位社会信用情况进行审查,并对申报材料内容真实性进行严格把关,严禁审核走过场、流于形式。市科技局将会同派驻纪检监察组对项目主管部门审核推荐情况进行抽查。
8.切实落实廉政风险防控要求。按照管行业就要管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严格遵守相关规定,把党风廉政建设和科技计划项目组织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切实加强关键环节和重点岗位的廉政风险防控,严格执行有关科学技术活动评审工作中请托行为处理规定要求,对因“打招呼”“走关系”等请托行为所获得的项目,将撤销立项资格,追回全部资助经费,并对相关责任人或单位进行严肃处理。
四、其他事项
1.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申报书按封面、项目信息表、项目申报书、审查意见表、附件顺序装订成册,纸质白色封面、平装订、一式三份。主管部门审核签署意见并盖章后,连同汇总表(纸质一式两份)统一报送至盐城市科创中心(人民南路7号)413室。申报材料电子版由主管部门统一并发送至邮箱:ycjhc@163.com。
2.申报项目由各地科技局负责审查、盖章并推荐,市直单位直接上报。市区项目资金由市财政承担,各县(市)项目财政支持资金由各县(市)财政全额承担。
3.项目申报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20日18:00,逾期不予受理。
4.联系方式
项目受理:徐绿杨0515-68083609;陈祥本0515-88249186
发展计划与政策法规处:付山英0515-80989609
附件:
1.2024年度市政策引导类计划(软科学研究)指南
2.软科学研究报告撰写要求
盐城市科学技术局
附件:
1.2024年度市政策引导类计划(软科学研究)指南.docx
2.软科学研究报告撰写要求.docx
3.盐城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软科学研究2024).doc
4.盐城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信息表(2024版).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