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全市重点货物装载源头单位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06-25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淮安市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政策主题:安全生产

点赞

收藏

转发

关于调整全市重点货物装载源头单位的公示

为贯彻落实《江苏省公路条例》《江苏省治理公路超限超载运输办法》等法规规章和省治超办年度工作安排,加强全市货物装载源头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市治超办组织开展了2023年度全市货物装载源头单位和重点货物装载源头单位名录编制工作,经汇总,现将2023年度全市重点货物装载源头单位名录向社会公布,接受行业部门和社会监督。

货物装载源头单位是装载配载货物的责任主体,要建立健全内部安全管理制度,切实履行货物合法装载配载安全生产责任,将合法装载配载职责列入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各县区、园区负责辖区内货物装载源头超限超载治理工作,行业管理部门要指导本行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做好货物装载源头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禁止违法超限超载车辆出厂出站出港。

监督举报电话:0517-83338019。

 

附件:2023年度淮安市重点货物装载源头单位名录

 

淮安市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6月25日                     

附件:
2023年度淮安市重点货物装载源头单位名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