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淮安市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双随机联合检查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4-27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淮安市商务局

政策主题: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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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淮安市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双随机联合检查方案》的通知

淮商建〔2023〕39号

市商务局、公安局、生态环境局有关职能处室:

现将《淮安市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双随机联合检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淮安市商务局     

淮安市公安局     

淮安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4月25日   

 

淮安市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双随机联合检查方案

为进一步转变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机制,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决定由市商务局、公安局、生态环境局联合开展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双随机联合检查,制订方案如下:

一、检查时间

检查对象抽取于2023年4月28日前完成,检查任务于2023年6月20日前完成。

二、主要任务

(一)检查对象及检查比例

检查对象:2022年12月31日前本市已取得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资质的法人机构。

检查比例:按照100%的比例进行抽取。

(二)检查内容

检查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是否按照《江苏省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实施办法》《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技术规范》等法规回收、储存、预处理、拆解报废车;是否按照《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报废机动车拆解环境保护技术规范》等法律法规做好污染环境防治工作;是否按照监管要求申报、贮存、转移、利用处置危险废物。

(三)检查程序

1、本次部门联合检查的单位分别在江苏省市场监管信息平台上完善“一单两库”。

2、本次部门联合检查的牵头部门市商务局在江苏省市场监管信息平台内统一制定部门联合检查计划和任务,组成1个检查组,各部门执法人员数均为2人。

3、联合检查组人员用本人手机号作为工号登录江苏省市场监管信息平台,进入双随机检查系统,打印检查表,结合各部门检查事项清单,依法定程序、工作规范、工作流程开展检查。检查完成后,检查人员对检查结果签字确认。

三、有关事项

1、本次双随机将通过统一组织实施,做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从源头上阻止多头重复检查。

2、检查结束后,市商务局、公安局、生态环境局做好信息汇总工作及本次联合检查的工作总结,并将检查结果于10个工作日内录入省市场监管信息平台。

 

附件:淮商建〔2023〕39号

附件: 淮商建〔2023〕39号.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