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省测绘地理信息重点领域安全保密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5-30

政策级别:省级

发文部门:江苏省自然资源厅 江苏省国家保密局

政策主题: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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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省测绘地理信息重点领域安全保密检查的通知

各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保密局,驻宁省(部)属测绘地理信息单位,各地理信息用户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涉密基础测绘成果提供使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强化涉密基础测绘成果使用情况事中事后监管,维护地理信息安全,按照自然资源部工作部署、江苏省2023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跨部门联合监管要求和厅年度工作计划,省自然资源厅、省国家保密局决定开展2023年全省测绘地理信息重点领域安全保密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近5年来,省内能源、交通、通信领域涉密测绘成果使用单位;领用过外省(市)涉密测绘成果的省内单位。通过“江苏省市场监管信息平台”,按照50%的比例,共抽取受检单位18家(名单详见附件1)。

二、检查内容

存储和处理涉密测绘成果设备管理情况;涉密测绘成果保密管理情况;涉密测绘成果的使用情况。详见《涉密测绘地理信息安全保密检查目录》(附件2)。

三、组织实施

省自然资源厅、省国家保密局成立省测绘地理信息安全保密检查小组,负责检查工作的统一组织和协调。检查工作采取自查和抽查相结合的方式,根据“边检查、边整改、边处理”的原则开展检查。

(一)自查阶段

6月,检查对象按照检查要求和检查目录进行全面自查,对发现的问题即查即改,并填写《涉密测绘地理信息安全保密自查表》(附件3)。自查结束后,向同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书面报送自查表。

(二)检查阶段

7-9月,省测绘地理信息安全保密检查小组对检查对象开展实地检查。各检查组现场检查前3个工作日向被检单位发送《测绘地理信息安全保密检查通知单》,明确检查内容、检查人员和检查时间,以及需要配合的具体事项等。在检查实施中,被检单位有失泄密、拒绝或妨碍行为的,检查组应收集相关证据,及时向自然资源厅地理信息管理处报告处理。检查工作完成后,现场向被检单位反馈检查和整改意见。

(三)整改阶段

10月,检查对象针对自查和抽查中发现的问题认真整改,对造成泄密和严重违规的责任人员依法依纪严肃处理,并向省自然资源厅书面报送整改报告。

(四)总结阶段

11月,省测绘地理信息安全保密检查小组向社会公示检查结果,形成总结报告,提出下一步长效监管措施,并上报自然资源部。

四、工作要求

实施全省测绘地理信息安全保密检查,是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的重要举措,是落实自然资源部工作要求的重要环节,是推进我省地理信息安全工作持续向好发展的重要保证。有关单位要认真学习、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深入细致做好本次保密检查工作,牢牢守住安全保密底线。检查组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下达整改通知书,督促、指导问题单位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按时完成整改任务。对发生严重失泄密问题、存在失泄密隐患的受检单位,应要求相关单位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按照规定及时通报有关部门。对不配合检查工作或拒不执行整改的单位,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

 

附件:

1.检查对象名单

2.涉密测绘地理信息安全保密检查目录

3.涉密测绘地理信息安全保密自查表

 

江苏省自然资源厅

江苏省国家保密局

2023年5月26日 

附件:
1.检查对象名单.rar
2.涉密测绘地理信息安全保密检查目录.rar
3.涉密测绘地理信息安全保密自查表.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