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10-23
政策级别:省级
发文部门:
政策主题:监督管理,融资促进
《江苏省融资担保代偿补偿资金池管理暂行办法》政策解读如下:
一、该办法制定的背景是什么?
融资担保是破解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的重要手段和关键环节。2019年9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有效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基金作用切实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6号),根据《省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降低企业负担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苏政发〔2018〕136号)要求,省财政厅印发《江苏省融资担保代偿补偿资金池管理暂行办法》(苏财规〔2019〕7号),对我省再担保机构与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合作的再担保业务,“资金池”按照再担保机构分担代偿责任部分的60%予以补偿,旨在支持我省省级再担保机构、融资担保机构、银行业金融机构和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合作,健全完善融资再担保体系和风险分担机制,破解小微企业和“三农”等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二、该办法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江苏省融资担保代偿补偿资金池管理办法》共二十五条,其中第一条至第四条主要是明确资金池的资金来源和具体用途;第五条至第七条明确合作机构应满足的条件以及纳入资金池支持范围的再担保业务应满足的基本条件;第八条至第十九条明确银担合作各方风险分担比例、资金池代偿补偿的程序以及代偿资金追偿工作等;第二十条至二十四条明确政银担合作各方监督管理要求;第二十五条为附则,主要是明确管理办法实施期限至2026年底。
三、该办法是否已公开征求意见?
为提升财政政策制定公众参与度,提高规范性文件制定水平,我们已就《江苏省融资担保代偿补偿资金池管理办法》广泛征求意见。一是通过省财政厅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二是征求有关省级再担保机构意见;三是提交法规处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并进一步修改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