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苏省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及支付标准》(20211119)公示

发布时间:2021-11-19

政策级别:省级

发文部门:江苏省医疗保障局

政策主题: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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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江苏省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及支付标准》(20211119)公示

现对《江苏省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及支付标准》(20211119)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1年11月19日至2021年11月23日,对公示版本有异议的,请及时向江苏省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25-83347363。

附件:

一、江苏省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及支付标准(2021119)公示版

二、江苏省医疗保险特殊医用材料目录(20211119)公示版

 

江苏省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21年11月19日        

附件: 一、江苏省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及支付标准(2021119)公示版.pdf 二、江苏省医疗保险特殊医用材料目录(20211119)公示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