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12-26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常州市财政局
政策主题:监督管理
常人社发〔2023〕172号
各辖市区人社局、财政局,经开区社保局,各有关单位:
为树立就业优先服务理念,加强我市就业见习工作管理,规范就业见习业务经办流程,深入推进青年就业见习,切实做好新形势下我市就业促进工作,根据国务院、省、市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制订《常州市就业见习实施办法》,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常州市就业见习实施办法
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常州市财政局
2023年12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常州市就业见习实施办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