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第31届华交会展位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4-04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盐城市商务局

政策主题:引导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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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第31届华交会展位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商务局,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中韩办、盐南高新区经发科技局,市各外贸企业:

第31届华东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将于2023年7月12日-15日在上海新国际博览中心举办。为确保第31届华交会组展工作顺利开展,根据江苏交易团相关通知要求,现就我市交易分团展位结构及数量进行申报。请各地务必高度重视,做好辖区内企业动员报名工作,通知相关企业填报《第31届华交会展位结构及数量申报表》(见附件),于4月6日前汇总反馈至市商务局外贸处,本次申报将作为第31届华交会展位分配依据。

联系人:顾萌萌;电话:0515-80501042。

 

附件:第31届华交会展位结构及数量申报表

 

盐城市商务局 

2023年4月4日

附件: 第31届华交会展位结构及数量申报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