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开展汽车促销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22-05-18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连云港市商务局

政策主题:引导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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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开展汽车促销实施细则

政策条款:2022年5月18日至6月30日期间,对在连云港市区(不含赣榆区)参加活动的汽车经销企业购买5万至10万元(不含10万元)的乘用车新车的个人消费者补贴1000元,10万至20万元(不含20万元)的补贴2000元,20万至30万元(不含30万元)的补贴3000元,30万元以上的补贴5000元。汽车经销企业要挖掘内部潜力,让利于消费者,同时提供实物赠送和相关服务,并作出公开承诺。

一、适用对象

1.2022年5月18日至2022年6月30日期间,在市区(不含赣榆区)购车并满足申请条件的个人消费者。

2.所购车辆应为燃油乘用汽车或新能源乘用汽车。

3.所购车辆应为新车,且符合公安部《机动车类型术语和定义》(GA802-2019)中机动车规格术语分类表规定的小型、微型载客汽车。

4.营运车辆及特种车辆不在补贴范围。

二、申请条件

1.新购车辆须在连云港市区(不含赣榆区)参加活动的汽车经销企业购买。

2.凭借新购车辆签订的购车意向书、定金收据或销售合同(或同等效力文件,以下均简称“销售合同”)、开具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购置税发票(新能源车无需提供)、以及车辆行驶证(限连云港市车牌);销售合同签订时间为2022年5月18日至6月30日,其他资料显示时间为2022年5月18日至6月30日。

3.补贴申请人应是提交申请的所有材料中显示的车辆购买人,姓名与身份证号码必须一致,否则不予受理。

三、申请材料

汽车经销企业及补贴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如下:

1.汽车经销企业需提供承诺书,承诺书需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

2.补贴申请人需提交资料:补贴申请人身份证、销售合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购置税发票(新能源车无需提供)、新购车辆行驶证(以上资料均为复印件)。

四、申领流程

1.商户入驻:有意向的汽车经销企业可通过“我的连云港”APP指定通道申请报名入驻““建行生活””APP参加活动。

2.报名登记:补贴申请人在汽车经销企业销售人员指导下进行补贴申请,并在“我的连云港”APP上提交相关申请材料。

3.下载领券:补贴申请人通过手机应用商店下载““建行生活””APP并注册成功,等待配券。

4.定向配券:建行通过“我的连云港”APP相关申请材料为补贴申请人定向配发政府消费券。

5.消费使用:补贴申请人在结算尾款时可使用““建行生活””APP内政府消费券进行车款抵扣。

6.资金清算:建行确认补贴申请人上传的购车发票和购置税发票等相关材料后,将政府消费券优惠金额清算至对应汽车经销企业。

五、注意事项

1.购车补贴申请人、新购车辆所有人、新车销售发票、机动车购置税发票(新能源车无需提供)、新车行驶证及接受购车补贴的银行账户所有人必须为同一自然人。若不属于同一自然人,将无法获得补贴资金。

2.有效身份证件是指居民身份证、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和外国人居留证等在有效期内使用的证件。

3.购车补贴申请人须对申请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未能提供完整有效材料的,不能获得财政补贴资金。对提供虚假信息,恶意申请、骗取补贴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4.参加活动的汽车经销企业必须是具有经乘用汽车生产企业品牌特别授权的汽车销售4S店;所有参加活动的企业须遵守活动规则,无严重不良信用记录;在活动中积极响应市政府号召,充分挖掘自身潜力,尽最大努力让利给消费者,以最低价格参与政府购车消费券赠送活动。

5.汽车经销企业应准确向消费者介绍所售车辆对本政策的适用情况,不得误导、欺骗消费者。

6.汽车经销企业签署《企业承诺书》,须对本企业整理提交的相关购车补贴申请人资料真实性、合规性负责,保证所提交的资料符合活动相关规则并承担相关责任。

7.本项购车补贴业务不需缴纳任何额外费用,补贴资金先到先得,领完为止。

8.本补贴项目不接受任何中介机构代理申报,一经发现中介代为申报,视情况取消申报资格。

9.市、区两级商务部门会同建设银行连云港分行、市汽车流通协会研究制定汽车促消费具体实施办法;商务部门牵头做好汽车促消费工作,督查抽查银行、汽车销售企业执行促销规则情况,银行负责审核消费者及汽车销售企业上传信息的真实性,确保补贴资金安全;市汽车流通协会负责组织汽车销售企业积极参与活动并督促其依法守规经营。

六、政策咨询

建设银行连云港分行,0518-85406911。

 

附件:参加汽车促销活动4S店名单(部分名单)

附件: 参加汽车促销活动4S店名单(部分名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