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7-29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盐城市质量发展委员会办公室
政策主题:资质荣誉
盐质委办〔2022〕6号
各县(市、区)质量发展委员会办公室,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盐南高新区质量发展委员会办公室:
为进一步促进全市企业提升科学管理水平,引导各类组织加强质量管理,追求卓越绩效,更大力度建设质量强市,争当沿海地区高质量发展排头兵,根据《盐城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盐政规发〔2021〕7号),决定组织开展2022年度盐城市市长质量奖申报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2年7月29日至2022年9月25日。
二、评审原则和采用标准
盐城市市长质量奖是市政府设立的质量奖项,申报主体是盐城市内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事业单位。获得市长质量奖已满3年的单位,在按当年评审标准进行自我评价的基础上可重新申报。经评审再次获奖的单位不占用当年的奖项名额,不颁发奖金。
盐城市市长质量奖遵循自愿申请、科学评审、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向申报组织收取任何费用。
评审标准按照国家标准GB/T19580-2012《卓越绩效评价准则》、GB/Z19579-2012《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实施指南》和《盐城市市长质量奖评定标准细则》等执行。
三、申报条件
申报市长质量奖应具备《盐城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盐政规发〔2021〕7号)第十一条规定的条件,鼓励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生物医药、高端装备制造、节能环保、汽车、钢铁、新能源等主导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建筑业等行业的龙头骨干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成长性强的中小型企业、教育和医疗等机构申报盐城市市长质量奖。
四、申报材料
(一)市长质量奖申报材料由申报表、组织概述、自评报告、典型案例、证实性材料组成。
1、申报表。应全项目填写,具体要求见各表后“注”。如表内填不下可另加附页或自行复印表格,未填项需要说明原因。
2、组织概述。3000字以内,内容要求见GB/Z19579-2012《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实施指南》附录B。
3、自评报告。对照GB/T19580-2012《卓越绩效评价准则》要求,通过事实和数据,从采用方法、工作展开和实施结果三个方面,逐条说明实施卓越绩效管理的时间、过程、成效和经验。
4、典型案例。提供推广应用卓越绩效管理模式、产生显著经济或社会效益的典型案例。
5、证实性材料。包括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涉及市场准入的产品、工程、服务类许可证、强制性认证及资质证书复印件;已获取的各类体系认证(含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等)证书复印件;近三年的外部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仅需提供正文和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近三年获得省级及省以上质量荣誉(包括品牌)的证书复印件;组织机构图及组织自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证实性材料等。
(二)申报材料要求。
与上述材料内容一致的电子版文件(光盘或U盘)。申报材料应针对性强、重点突出、准确简洁。以A4纸正反打印胶装订成2册,材料1-4为一册,证实性材料单独为一册,一式三份,并在每册侧脊上标注申报单位名称。两册材料均辅以目录和页次。
五、其他要求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盐南高新区管委会负责所在地申报盐城市市长质量奖组织的审核、推荐工作,于2022年9月25日前将申报材料集中报送盐城市质量发展委员会办公室(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逾期将不予受理。
联系人:姜一晖,联系电话:0515-89029319,地址:盐城市解放南路138号东楼319室,邮编:224000。
附件:《盐城市市长质量奖申报表》
盐城市质量发展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7月29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