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煤矿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煤矿事故发生,保障煤矿生产安全,我部组织起草了《煤矿安全规程(部分修订条文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登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www.moj.gov.cn、www.chinalaw.gov.cn),进入首页主菜单的“立法意见征集”栏目提出意见。
2.电子邮箱:fgbzc2020@126.com。
3.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南街70号应急管理部政策法规司(邮政编码:100054),并请在信封上注明“煤矿安全规程”字样。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11日。
附件:1.《煤矿安全规程(部分修订条文征求意见稿)》
2. 关于《煤矿安全规程(部分修订条文征求意见稿)》的说明
应急管理部
2021年2月10日
附件: 1.《煤矿安全规程(部分修订条文征求意见稿)》.docx 2. 关于《煤矿安全规程(部分修订条文征求意见稿)》的说明.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