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施2023年促进就业八大工程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4-10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政策主题:引导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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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施2023年促进就业八大工程的通知

连人社发〔2023〕34号

各县区(功能板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相关处室、直属单位:

就业是最基本的民生,也是经济发展最基本的支撑。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国家、省市关于稳就业保就业工作决策部署,大力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全力确保各项就业目标任务完成和全市就业局势总体稳定,现就实施2023年促进就业八大工程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江苏代表团重要讲话指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党委政府决策部署,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为引领,以高质量充分就业为目标,以“就在港城”智慧就业服务平台为基础,以强化就业优先政策为路径,以健全促进就业机制为方法,以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为抓手,重点实施“促进就业八大工程”,奋力谱写高质量充分就业崭新篇章,确保全市就业局势总体稳定,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支撑。

二、工程内容

(一)“连心为企”用工保障工程

责任单位:就管处、就促处、人力资源处,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各项就业工程责任单位均包含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再列出)

工程目标:市县区联动组织各类招聘活动500场次,新建劳务基地20个。

推进举措:

1.加密招聘活动频次。依托“就在江苏”智慧就业服务平台和线下各级人力资源市场,常态化举办“直播带岗”“云端送岗”“云聘大会”等线上招聘活动,高频次组织“春风行动”“就业援助月”“民营企业招聘月”“金秋招聘月”等线下专场活动,分行业、分专场举办“重点产业”“重大项目”招聘会,密集开展“招聘夜市”“招聘进企业、进乡镇、进商圈”等特色对接活动,促进供需精准匹配,保障企业用工需求。建立招聘求职流向统计机制,动态掌握招聘服务成效。

2.建强劳务协作基地。加强劳动力资源无锡连云港南北对接,深化东中西劳务协作,以山东、河南、安徽、陕西、云南、贵州等地为重点,进一步建设劳务基地,拓展劳务协作合作范围,组建“人社赴外招聘团”,开展劳务对接招聘活动,引导更多优质劳动力来连就业。

3.加大校企合作力度。强化与我市职业院校的联合联动,举办“校企直通车”活动,组织职业院校学生进园区、进企业、进厂区参观体验,体会企业生产生活环境,为保障企业用工做好意向储备。

4.鼓励市场化就业服务。探索通过购买公共服务模式,实现公共就业服务与民营人力资源机构资源互通共享,支持民营人力资源机构参与公共就业服务,解决企业用工需求,推动公共就业服务与市场化服务同频共振、优势互补。

(二)“就在身边”就业服务工程

责任单位:就管处、就促处、人力资源处

工程目标:新建标准化“家门口”就业服务站10个,就业服务站兜底帮扶困难群体就业1500人;新建省市级规范化零工市场9个;新培育省市级精品劳务品牌7个。

推进举措:

1.建设“家门口”就业服务站。整合各类资源,鼓励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在人口集聚区建设“家门口”就业服务站,将就业服务触角延伸到园区厂区、楼宇商圈、镇街村社。依托“就在港城”服务平台,指挥调度各级就业服务部门,为就业困难群体及时提供政策咨询、困难认定、岗位推介、技能培训、创业指导等“家门口”就业帮扶,满足群众“就近办”需求。

2.推进零工市场建设。统筹推进市场选址、功能性开发、信息化引入等工作,加快建设推进力度,实现县区全覆盖,形成多层次多元化供需对接格局。进一步扩大零工市场业务覆盖面,将水电、木工、瓦工、建筑工等工种,纳入市场范围,及时发布灵活就业用工信息。继续加快“线上零工市场”建设,全面完成个人端、企业端小程序开发,满足零工供需两端线上服务需求。

3.打造精品劳务品牌。坚持市场化运作、规范化培育,健全劳务品牌挖掘培育、发展提升、推介展示长效机制,推动劳务品牌产业化发展,实现与我市经济转型升级同频共振。建立劳务品牌资源库,举办劳务品牌展示活动,搭建劳务品牌交流合作平台,加强宣传推广,形成集聚效应。

4.加强基层平台建设。出台加强就业基层平台建设文件,提升就业服务规范化水平和服务效能,督导各地在人员配备、资源整合、管理机制、服务模式等方面大胆创新。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公益性岗位开发、社会工作者招聘、人员调剂等多种方式,及时充实基层平台力量。

(三)“职等你来”高校毕业生集聚工程

责任单位:人才中心、就管处、就促处、事管处、专技处

工程目标:征集发布高校毕业生需求岗位3万个,开发就业见习岗位7000个,评选连云港籍优秀学子500人以上,新增就业高校毕业生等青年人才3万人。

推进举措:

1.广泛开发就业岗位。动态归集发布高校毕业生需求岗位,主要涵盖重点企业、重大项目和“专精特新”小微企业招聘信息,机关事业单位、基层服务、重大专项人员调配等公共部门岗位,以及科研助理、实习见习等岗位。用足用好岗位补贴政策,积极开发大学生公益性岗位,着力强化青年见习岗位开发,实现岗位募集规模稳中有升。抓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招募工作。

2.打响招引港城品牌。分析研究来连就业创业的大学生分布情况,包括所在高校、所属城市、所学专业以及现就职的产业等,科学实施高校毕业生招引行动。围绕石化、生物医药、新材料等我市特色优势产业,深耕重点高校引才主阵地,举办赴外引才活动不少于20场次,向重点高校推送引才信息不少于400家次。坚持市县区联动,举办春、夏季人才交流大会暨高校毕业生就业专场招聘会,综合运用直播带岗、探企直播等模式,深入打造云端引才品牌。以高端人才猎头服务联盟为依托,推进高端人才洽谈合作,拓展高端人才引进渠道。

3.造浓吸引集聚氛围。大力开展就业服务进校园,组织“人社局长校园行”“市情大讲堂”“双邀双进”“优秀学子看港城”等系列活动,开通“校企直通车”。持续打造“才到港城、价值连城”城市引才品牌,组织连云港籍优秀学子奖学金评选活动,开展“最美港城人—优秀基层高校毕业生”评选活动,积极落实人才公寓、购房券、生活补贴、社保补贴、求职创业补贴等优惠政策,发挥激励作用,增强招引效应。

(四)“春风送暖”重点群体兜底保障工程

责任单位:就管处、就促处

工程目标: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3900人,援助城乡就业困难人员就业1.35万人,帮扶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2.5万人。

推进举措:

1.掌握重点群体信息。依托基层平台,全面摸清就业困难人员基本情况和就业服务需求,加强部门间信息共享和数据比对,将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意愿的长期失业人员、残疾、低保、就业困难人员纳入就业援助范围,建立实名制需求清单,健全帮扶信息台账,实行动态跟踪管理。

2.援助困难人员就业。加大公益性岗位开发力度,强化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作用,利用公益性岗位资源帮助困难人员兜底就业。深入开展就业援助“暖心行动”,推进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服务攻坚行动,落细落实“131”就业援助举措,健全完善普遍援助、日常援助、集中援助相结合的就业援助体系,保持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

3.保障失业人员生活。落实失业保险省级统筹,深入实施失业保险“畅通领、安全办”,积极畅通“线上+线下”受理渠道,及时足额发放失业保险待遇、价格补贴、代缴医疗保险,充分发挥失业保险促就业功能,在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的基础上,促进城镇失业人员实现就业。

(五)“创响港城”创业带动就业工程

责任单位:就管处、就促处

工程目标:扶持自主创业1.04万人,其中扶持大学生创业1300人、农民创业4550人。创业带动就业4.4万人。新建省市级创业示范基地8家。

推进举措:

1.加大创业扶持力度。全面落实一次性创业补贴、创业带动就业补贴等扶持政策,扩大“富民创业贷”投放规模,实现量的有效提升。实施重点群体创业推进行动,健全完善创业扶持政策,优化提供创业服务,支持更多重点群体投身创业活动。

2.优化创业服务模式。依托“青年创业联盟”,建强创业专家指导团队,集聚创业服务资源,积极搭建全方位、多领域、立体化的交流平台,促进项目、政策、资金有效对接,实现多方参与的良好局面。

3.持续开展创业活动。加强部门联合,举办创业大赛,评选创业明星,认定优秀创业项目和创业示范基地,并持续提供跟踪服务。多形式开展各类创业主题活动,编排活动计划,举办创业咖啡、创业沙龙、创业讲堂等创业活动40场次,做实“创响港城”四季歌。

(六)“港城工匠”职业技能提升工程

责任单位:职建处、就管处、就业训练中心

工程目标: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5万人次,新增技能人才1.5万人。

推进举措:

1.加强培训政策规划引领。发布2023年度技能人才需求目录、紧缺型职业(工种)目录,大力实施区分职业(工种)、区分技能等级的阶梯性补贴标准政策,引导培训资源向重点产业、紧缺项目倾斜,为产业企业发展提供技能人才支撑。

2.提升职业技能培训质效。支持校企深化合作,发挥技工(职业)院校师资优势,采取校企双师带徒、工学交替模式,联合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并给予培训补贴激励。坚持以就业为导向,充分发挥县域产业优势,科学设置特色产业培训项目,因地制宜开发一批课程体系完备、具备产业特色的合格证培训工种,促进产业发展和职业技能培训有机结合。

3.大力推进技能人才评价。健全完善技能人才评价制度,放宽企业评价范围,加快技术资源开发,拓宽技能人才发展通道,加强督导提升评价质量,助推技能人才评价提质拓量,统筹推动技能人才队伍建设。

(七)“和谐同行”就业权益保障工程

责任单位:劳动关系处、仲裁处、监察支队、仲裁院

工程目标:培育省级优秀劳动关系和谐企业13家,培育省级劳动关系和谐工业园区、乡镇(街道)1个;建成2家省级金牌调解组织、2家智能仲裁院;规范执法检查行为,维护劳动就业权益。

推进举措:

1.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大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积极培育省级优秀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和省级劳动关系和谐工业园区、乡镇(街道)。充分发挥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作用,牵头开展集体协商集中要约行动,推进集体协商工作提质增效,充分发挥集体协商稳企保岗作用,着力维护我市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2.持续强化劳动维权保障。加强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传,引导高校毕业生运用法律保护合法就业权益。持续深化根治欠薪,坚决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严格集体合同审查,指导劳资双方规范签订集体合同,维护劳动者工资、劳动安全卫生和妇女特殊权益。畅通劳动争议维权渠道,利用“互联网+调解”“微信+调解”服务平台,推进“调裁对接”“裁审衔接”,深化劳资矛盾联调共治,推进劳资矛盾多元调处。

3.全面规范执法检查行为。做好跨部门联合抽查,规范“综合查一次”联合抽查操作流程,对同一检查对象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依据《江苏省劳动保障监察案件法律适用及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严格落实免罚、轻罚清单,探索在更多领域实行“首违不罚”。

(八)“惠企稳岗”人社服务快办工程

责任单位:就管处、就促处、人才中心、社保中心

工程目标:各类惠企稳岗政策及时落地落实,有效提升企业获得感、满意度。

推进举措:

1.延续专员服务制度。围绕石化、医药等重点产业、重大项目,300名人社专员“点对点”联系服务全市1100家重点企业,开展企业用工需求调查,帮助企业解决招聘用工、人才引培、技能提升等难题。邀请企业参加座谈会,“面对面”交流讨论,帮助企业谋思路、促发展,举办人社“周末会客厅”12期。

2.精准落实惠企政策。扩大“苏岗贷”发放规模,年内安排“苏岗贷”信贷资金5亿元以上,贷款额度最高3000万元。将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延长至2024年底,缓缴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补缴期限延长至2023年底,可采取分期或逐月等方式补缴,补缴期间免收滞纳金。对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小微企业招用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等给予社会保险补贴。通过“上门送、网上推、在线答”等多渠道、多途径,加大人社惠企稳岗留工政策宣传推送力度,促进企业便捷享受社保补贴、稳岗返还、见习补贴、培训补贴等各项政策。

3.推动政策免申即享。通过大数据比对,直接向符合条件的企业精准发放稳岗返还资金,返还标准按顶格执行。大力开展“人社服务快办行动”,经办流程能优尽优,证明材料能减尽减,办理时限能压尽压,能够通过系统比对获取的数据,不再需要企业提供,实现“免填表”“免申报”“免跑腿”,切实提升企业享受人社政策便利度。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人社部门要把实施促进就业“八大工程”作为2023年工作的重要抓手,共同努力、协同推进。各县区要切实履行属地责任,主要领导亲自部署,分管领导靠前指挥,按照通知要求,奋力推进实施,确保落实见效。局各相关处室单位要牢固树立“大就业”意识,立足自身职能,形成推进就业工作的强大合力。

(二)加强调度督导。市人社部门将定期对各县区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调度通报,并纳入年终评先评优重要参考依据。各县区要密切跟踪本地就业形势变化,定期总结和报送就业运行情况以及特色亮点做法。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级人社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渠道和媒介,加大对就业工作政策措施、先进做法、典型人物、示范企业的宣传力度。及时准确解读就业形势和就业政策,主动回应社会关切,营造全社会关注就业、支持就业的良好氛围。

 

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4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市人社局就业促进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