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生命周期政策助力 24小时在线服务
一站式融合共享服务助力产业协同创新
财政助力 普惠金融
招投标大数据,您的智能订单查找专家
云端学习 智慧启航 云学堂 让梦想触手可及
互联互通 协同服务
发布时间:2024-06-26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常州市财政局
政策主题:综合
点赞
收藏
转发
各辖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常州经开区社会保障和卫生健康局、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江苏省失业保险规定〉的决定》有关精神,切实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经研究,决定调整全市失业保险金发放最低标准,由1530元/月提高到1560元/月。
本通知自2024年7月起执行。
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常州市财政局
2024年6月24日
智能小信
公众号
企业自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