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溧水区】溧水区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十条政策(2021年)

发布时间:2021-03-18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政府

政策主题:引导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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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水区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十条政策(2021年)

制造业是实体经济基础,也是兴区强区之本。为进一步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试验区建设,加快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全力打造南京南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高地,制定如下政策:

一、突出强链补链,提升产业协同能力

1.支持重大项目引进。突出主导产业,引进的外资企业、大型央企、中国企业500强或民营企业500强、独角兽企业、瞪羚企业,按年度实缴注册资本一定比例给予最高1000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区投促局)

2.支持产业联动发展。引进的总部经济,形成产业集聚效应,根据对地方经济贡献,经“一事一议”给予奖励。采购区内制造业企业生产的产品或服务,年累计采购额达1000万元以上的,给予采购企业最高200万元奖励。鼓励具备国际竞争力的龙头企业积极开展境外投资,技术、品牌、专利、营销网络等跨国并购,对外承包工程等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工信局、区商务局)

二、突出节能减排,提升绿色集约能力

3.支持企业绿色发展。工业企业资源集约利用绩效综合评价处于行业领先水平的,给予资源要素配置优先支持。倡导亩均论英雄,每年发布“亩均税收”优秀榜并给予一定奖励。获得工信部绿色制造项目的企业,给予100万元奖励;企业实施节能改造、主要污染物减排、循环经济以及节能环保产业化项目,给予最高30万元奖励。列入省级以上绿色工厂名单、实施绿色供应链管理和绿色设计产品、完成自愿性清洁生产的企业,分类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区工信局) 

三、突出集智赋能,提升科技创新能力

4.支持企业开拓创新。企业在研发中开展“技术悬赏”达到标准的,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实施规上企业“专利灭零”行动,企业开展技术研发和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等创新活动的,给予创新券和技术合同登记奖励。牵头承担重大技术攻关项目的,给予最高1000万元奖励。创建省级以上制造业创新中心,给予最高3000万元奖励;企业成功创建市级以上研发创新平台,给予最高500万元奖励;入选市级以上创新型企业,给予最高150万元的奖励;市外新引进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每家最高100万元奖励;经认定的各类公共服务(技术)平台和创新产品,给予最高500万元奖励。新落户的市级新型研发机构,给予最高3000万元奖励和补贴;引进区外新型研发机构孵化企业,给予最高30万元的场地租金减免。(责任单位:区科技局、区工信局、区市场监管局) 

5.支持企业数字化转型。鼓励企业推进两化融合发展,建设省级智能制造示范试点项目等,给予最高300万元奖励。 企业新一代信息技术创新应用,给予最高500万元奖励。鼓励软件产业发展,对新引进、新认定的软件企业和产品以及首购软件产品,给予最高200万元奖励。数字经济特色园区建设、优秀数字化转型企业,给予最高300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区工信局)

四、突出做精育强,提升企业竞争力

6.支持企业扩大规模。实施控制设备自动化或“机器换人”技术改造项目,按设备投资额一定比例给予最高1000万元奖励。开票销售亿元以上企业,分类分级给予最高500万元奖励。首次升为规上企业,给予50万元奖励。推广“优质创新产品应用示范工程”,编制制造业优质产品和重点自主创新产品推荐目录,特别是国有投资建设项目单位在同等条件且符合相关规定情况下,可优先采购目录内产品。对重大应用场景建设项目给予最高2000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区工信局、区科技局、区国资办) 

7.支持培育行业标杆。认定为国内、省内首台(套)产品,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牵头主导制定国际、国家、行业标准的企业,标准颁布后,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新培育的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专精特新、单项冠军、科技小巨人等特色企业,分类分级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国家级“单项冠军”、省级以上“专精特新”企业等,按其对地方经济贡献给予奖励。(责任单位:区工信局、区市场监管局) 

五、突出激活增效,提升要素配给能力

8.支持企业上市融资。企业在境内主板、中小板、创业板、科创板首发上市的最高给予1000万元奖励,并根据实际进展提前支付;在香港或其它海外主要股票市场首发上市的,一次性最高奖励1000万元;在“新三板”挂牌的,最高给予300万元奖励;在“四板”挂牌的,最高给予10万元奖励。对符合登记备案条件主要投资于我区新能源汽车、临空产业、健康产业等主导产业的股权投资机构(个人),按照其对地方经济贡献给予最高100%奖励。(责任单位:区金融监管局)

9.支持保障规划资源要素。对优质企业给予供地优先保障,鼓励企业实施厂房改造提高容积率。低效用地企业自主或引进合作方再开发为工业或科技研发项目,开发完成并顺利通过竣工验收并达到B类(及以上)企业标准的,给予奖励;低效用地再开发项目实际缴纳税收(不含不动产类税收)超过原企业完整年度实际缴纳税收且绩效评价为A、B类工业企业,根据该企业新增地方经济发展贡献给予奖励。(责任单位:区规划资源分局)

10.支持引进技术人才。企业柔性引进国内外顶尖专家和高水平创业团队,联合实施核心技术攻关且产业化的,最高提供2亿元配套资助;引进创新人才和培育创新型企业家的,给予最高200万元奖励。引进高技能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和青年大学生10人以上的,给予最高10万元引才奖励。(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

本政策自印发之日起实行,各责任单位按实施细则切实抓好落实。

附件: 溧水区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十条政策实施细则.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