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文件

关于开展全省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调研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全省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调研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为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实施方案的通知》,经研究,我厅在全省开展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调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研内容

  通过填写调研表,了解各设区市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的注册资本、单位性质、培训专业种类、培训点数量、总面积、教师数量和年培训人数等信息,为贯彻落实“双减”工作要求,审批监管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二、调研对象

  1.市场监管部门登记的从事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的企业;

  2.民政部门登记的从事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的社会组织;

  3.教育部门登记的从事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的企业和社会组织;

  4.从事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的事业单位;

  5.其他从事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的单位。

  三、有关要求

  1.设区市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组织本地区调研表的填写,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指定专人负责对接落实,及时核对填报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2.对已登记的单位,首先核实是否开展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对于未开展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的单位,备注原因;对开展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的单位,查阅登记证照了解单位性质、注册资本,并向调研对象负责人了解专业种类、培训点数量等基本信息。

  3.请于11月10日前将调查表盖章扫描件及电子版报送至厅科技教育处(电子邮箱:jswltkjc@163.com)。

  联系人:吴磊  025-87798614,18963609365

  附件:文化艺术类培训机构摸底调研表

 

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1年10月26日  

附件: 文化艺术类培训机构摸底调研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