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11-03
政策级别:国家级
发文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
政策主题:监督管理
近期,根据《电信网码号资源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工业和信息化部拟收回部分电信网码号,涉及超过规定使用期限的码号和终止业务申请退回的码号。为保护用户利益,增强电信网码号资源管理工作的透明度和公正性,现对拟收回的电信网码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11月3日至2021年12月2日。公示期满后,工业和信息化部将启动码号回收机制,收回相应的电信网码号。
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并提出意见。
联系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通信管理局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西长安街13号
电 话:010-66020710
传 真:010-66024197
附件:拟收回的电信网码号
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通信管理局
2021年11月3日
附件:
拟收回的电信网码号.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