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南京市辐射应急专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7-17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南京市生态环境局

政策主题:资质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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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征集南京市辐射应急专家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提高我市辐射事故的应急处置能力,实现辐射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科学性,切实保障我市辐射环境安全,根据《南京市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决定开展南京市辐射应急专家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征集范围

面向全市相关单位和个人征集辐射应急专家

二、征集条件

(一)身体健康、能够承担应急现场监测或处置指导工作;

(二)具有辐射防护、辐射环境监测、核工程与核技术、放射源公共安全管理、核医学、放射职业病防护等相关专业背景;

(三)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熟悉本专业或行业领域的国内外情况和动态,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五年以上;

(四)无违法违纪、违反职业道德被解除劳动合同等严重失信行为。

三、材料要求

(一)南京市辐射事故应急专家申请表(见附件);

(二)证明本人身份的有效证件和职称证明材料复印件;

(三)教育背景及工作简历;

(四)工作成就包括科研成果及参与辐射应急演练或应急处置实战的经历。

四、征集方法

请推荐符合条件的专家报名。由专家个人填写南京市辐射应急专家申请表,准备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PDF格式),并将上述资料发送至电子邮箱(njhbfsc@163.com)。

依据“谁申请谁填写,谁签名谁负责”的原则,专家对各自申请内容和提交的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征集截止时间2023年7月24日

五、专家遴选及管理

征集活动截止后,将对专家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专家,作为南京市辐射应急专家予以公布,期限三年。

附件:南京市辐射应急专家申请表

联系人:南京市生态环境局辐射处马红霞

联系电话:025-83630828

 

附件:南京市辐射应急专家申请表

 

南京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7月17日 

附件: 南京市辐射应急专家申请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