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文件

关于印发《2022年度武进区引导化工生产企业转型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

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度武进区引导化工生产企业转型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

武政办发〔2022〕31号

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区各办局(公司)行,区各直属单位:

《2022年度武进区引导化工生产企业转型发展的若干政策》已经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5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2年度武进区引导化工生产企业转型发展的若干政策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化工产业安全环保整治提升攻坚行动“一企一策”处置建议、2021年省督察办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鼓励和引导我区化工生产企业加快转型发展,对达到关闭退出验收标准并通过区级“关闭退出”验收的化工生产企业,经企业主动申请,可享受以下相关政策。

一、鼓励企业主动关闭或迁出

1.对主动关闭或转迁的企业给予奖补,主要用于奖补企业人员安置、设备拆除、危废处置等。奖补金额按企业用地面积、完成时间、亩均税收、安全转型等情况分档次进行计算。

(1)计算公式:奖励金额=每亩奖励标准×用地面积×时间绩效系数×税收贡献系数×安全转型系数

(2)每亩奖励标准:5万元

(3)用地面积:以企业持有的国有土地或集体土地权证面积计算,或按企业上年度缴纳土地使用年租金的面积计算。未缴纳年租金的,按实际使用面积计算,每亩奖励标准减半。对关停化工生产(加工)项目,企业仍保留其它生产项目的,用地面积按企业实际从事化工生产(加工)车间及配套设施所使用的土地面积计算,以区国土、财政等部门会同当地政府现场测量后认定面积为准。(用地面积的认定参照“263”专项行动“减化”工作有关会议纪要办法执行。)

(4)时间绩效系数(以企业完成关闭退出并通过区级现场关闭验收时间为准):

完成时间

系数

2022年12月底前

0.75

(5)税收贡献系数:

亩均税收=企业2020年、2021年缴纳税收的平均额/用地面积

亩均税收(万元/亩)

系数

≥10

1.5

5(含)—10

1.3

1(含)—5

1.1

<1

0.8

(6)安全转型系数:

安全转型

系数

符合安全关闭要求

1.2

2.对妥善安置职工的企业,参照2021年实际从事化工生产的在册职工人数及参保人员情况,按照企业实际妥善安置职工人数,一次性给予企业1万元/人的综合奖励。

3.企业注销或变更营业执照内的化工生产(加工)项目,一次性给予2万元奖励。

4.奖补资金拨付时尚未注销或变更营业执照的,第1、2条奖补资金按标准核算后拨付50%;剩余50%及第3条奖补资金在企业完成营业执照注销或变更后再行拨付。

二、支持企业范围

1.2020年省化工产业安全环保整治提升攻坚行动“一企一策”处置建议交办为“关闭退出”或“搬迁重组”,且在2022年底前通过区级“关闭退出”验收的化工生产企业。

2.自愿关闭退出,且在2022年底前通过区级“关闭退出”验收的化工生产企业。

三、关闭退出印染生产(加工)项目的印染企业参照本政策执行。

四、不得享受奖励的企业和情形

1.依据现行法规政策,国家、省、市明令禁止或淘汰的企业(项目)。

2.不是自行主动关闭、而是被依法强制关闭的企业。

3.在前几轮专项整治时已关停转(搬迁)并享受相关政策奖补的企业。

4.已享受城镇建设收储和拆迁政策补贴的企业。

5.同类型兼并重组的企业。

6.在关闭过程中违反安全关闭操作指引发生事故,或未能妥善安置职工影响社会稳定的企业。

7.对此次企业转型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不得享受相关奖励,并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五、本意见涉及的财政扶持资金按照我区现行财政管理体制分级承担。有关系数的认定标准参照“263”专项行动“减化”工作有关要求执行。

六、本意见如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的,以上级政策为准。上级部门如另有奖励或补贴政策的,或者企业享受地方招商引资政策的,按照“就高不重复”的原则进行奖励或补贴。

       七、本政策由区工信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