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4-12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无锡市商务局
政策主题:资质荣誉
按照《省商务厅关于开展江苏老字号复核工作的通知》(苏商流通函〔2024〕180号)要求,市商务局依据《江苏老字号示范创建管理办法》组织我市第一批和第二批“江苏老字号”开展复核。现通过无锡市商务局网站对复核建议向全社会公示。
公示期为:2023年4月12日至4月26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市商务局反映,地址:无锡市新金匮路1号市民中心5号楼4楼,邮编:214131,电话:0510-81825992,传真:0510-81822984。反映情况和问题应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过期不予受理。
附件:复核情况汇总表
附件: 复核情况汇总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