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应急函〔2023〕186号
各设区市应急管理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江苏省冶金等工贸企业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定级通用评分标准》印发给你们,该评分标准从2024年1月1日起实施,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江苏省冶金等工贸企业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定级通用评分标准
江苏省应急管理厅
2023年11月17日
发布时间:2023-11-21
政策级别:省级
发文部门:江苏省应急管理厅
政策主题:安全生产
苏应急函〔2023〕186号
各设区市应急管理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江苏省冶金等工贸企业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定级通用评分标准》印发给你们,该评分标准从2024年1月1日起实施,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江苏省冶金等工贸企业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定级通用评分标准
江苏省应急管理厅
2023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