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关于加快推进南京区域性航运物流中心建设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4-05-09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南京市人民政府

政策主题:引导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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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推进南京区域性航运物流中心建设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一、起草背景

南京承东启西、连南贯北,长江黄金水道与国家铁路、公路干线在此交汇,具备建设枢纽港口和航运物流中心的独特条件。2005年,江苏省委提出南京建设长江国际航运物流中心。2010年,《长江三角洲地区区域规划》首次在国家规划层面提出南京要建设长江航运物流中心。2012年7月,交通运输部和江苏省委主要领导共同为南京长江航运物流中心揭牌;8月,市政府成立由市政府主要领导挂帅的南京长江航运物流中心建设领导小组。2013年市政府批复《南京长江航运物流中心规划》,规划期至2020年。2016年国务院印发《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纲要》,将南京定位为区域性航运物流中心。

2011年以来,南京区域性航运物流中心聚焦枢纽设施建设、航运物流网络完善、航运要素集聚、服务能力提升、航运发展环境优化等方面,已取得阶段性成效。为响应省政府印发的《关于加快打造更具特色的“水运江苏”的意见》,提升南京区域性航运物流中心发展能级,增强南京港口枢纽城市的集聚和辐射能力,支撑江苏由水运大省向水运强省高质量转变,更好支撑服务具有世界聚合力的双向开放枢纽和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市政府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南京区域性航运物流中心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二、起草过程

2023年9月,市交通运输局成立南京港总规及南京区域性航运物流中心建设推进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启动《实施意见》起草工作。根据国家、省市对南京区域性航运物流中心建设要求,结合建设基础和面临的挑战机遇,参考其他省市相关文件,分析重点建设内容,起草了《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征求市相关部门、驻宁机构、相关区和企业等单位意见,相关意见建议均已采纳并修改完善;市政府办公厅召集专题会研究后,根据专题会工作要求,反复研究和修改完善,形成《实施意见》最终文稿呈报市政府办公厅。

三、建设目标

到2030年,基本形成功能完善的区域性航运物流中心,建设完善龙潭、西坝两大航运物流要素集聚区,大力提升下关航运服务要素集聚区和七坝、滨江两大物流枢纽。南京港货物吞吐量达到3.5亿吨,集装箱吞吐量达到500万TEU;开辟近洋航线超过15条;培育4~5家龙头航运企业;船舶运力达到800万载重吨;铁水联运班列线路运量年均增长率超过10%;省及以上干线航道全面达标,四级及以上航道里程达267公里。

到2035年,全面建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善、要素集聚、创新高效”的区域性航运物流中心,辐射网络更加层次化系统化,航运物流体系高效顺畅,航运服务集群化高端化,组织模式更加绿色智慧,实现港产城一体融合发展新格局。南京港货物吞吐量达到4亿吨;集装箱吞吐量达到630万TEU;开辟近洋航线超过20条;培育7~8家龙头航运企业;基本建成现代化高质量内河航道网。

四、建设内容

《实施意见》提出了六大点21项重点任务,包括:

1、构建现代化港航物流枢纽

完善航运物流发展顶层设计,加快南京港总规获批,推进航运物流中心发展规划获批,提请省政府出台支持南京航运物流中心建设的意见;建设江海转运主枢纽港,推进龙潭六期、七期码头等重点项目建设,加快龙潭、西坝、新生圩、七坝、板桥等港区码头改造升级,加快内河千吨级码头泊位建设;畅通高等级航运通道,力争实现大型船舶全天候双向通达南京,到港船舶最大吃水提升至11.8米,推进内河干线、支线航道项目建设,全面提升内河航运通道能级。完善港口集疏运体系,加快西坝、七坝、板桥港区集疏运道路建设,提升龙潭、新生圩、西坝疏港铁路功能;建设流域公铁水多式联运中心。

2、打造畅达的航运物流网络

完善集装箱航线网络,强化南京近洋及内贸干线始发港地位,拓展日韩、远东、东南亚等近洋航线,至沿海主要港口的内贸干线,长江及大运河等沿线中转支线;提升多式联运枢纽功能,完善多式联运通道布局,强化港口与中欧、中亚班列的高效衔接,丰富多式联运产品线路,培育多式联运经营人,推进运输服务标准化。

3、促进港产深度融合发展

推进港口产业协调发展,编制临港产业发展规划,促进港口产业与港口融合发展,拓展港口航运特色旅游;拓展港口物流服务功能,建设龙潭国家物流枢纽,建设西坝港区配套物流园,拓展七坝港区物流园区制造业产业供应链服务,明确铜井港区物流园区功能;加强港口岸线集约高效利用,推进港口岸线“腾笼换凤”,加强岸线开发及后方陆域项目引进;推动港口绿色安全发展,推动码头新能源设备和技术的应用,加强智慧港口建设,加强船舶水污染物及废气污染防治,加强航运安全防控。

4、建成有区域影响力的集聚区

加强航运产业集聚,打造航运总部经济,加快功能性机构引进,推动航运服务机构集聚;加强航运人才集聚培养,优化政策强化人才引进培养,完善人才公共服务平台,强化自有船员建设;强化航运公共服务功能,加强航运公共服务大厅规范化建设,推进航运信用监管体系建设,提高航运服务集聚区的知名度和品牌度。

5、完善现代航运物流服务体系

构建航运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区域航运数据中心,开发多式联运智慧物流交易平台,推进南京区域性航运物流指数体系建设;发展高端航运服务产业,完善航运金融综合服务体系,丰富航运保险产品,增强航运法律服务能力,发展航运电子商务;建设航运物流创新高地,加强航运物流统计分析,推动构建多层次航运研究体系,建设航运物流发展创新试验区。

6、营造更优的航运发展环境

扶持港航企业发展壮大,推动设立航运产业发展基金,加强集装箱航线运营自主权,扶持培育本土航运龙头企业,鼓励港口一体化整合联动发展;打造高质量港航支持保障系统,优化通航环境,提升锚泊能力和服务水平,完善水上服务区功能;建设高质量的水上安全保障体系,推动南京港口数字长江建设,深化南京长江港航综合协调中心建设;加强合作扩大影响,积极融入区域开放合作新格局,提高南京港口辐射和策应能力,加强与国际海事部门交流,支持举办或参与航运重要活动。

五、保障措施

1、建立厅市共建机制。推动建立“省级统筹、厅市共建、多部门协同”省市共建机制;争取省级层面印发南京区域性航运物流中心发展规划,并出台支持南京打造区域性航运物流中心的意见。

2、形成建设推进合力。成立南京区域性航运物流中心建设工作专班(暨港口管理委员会),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部门、区、企业及驻宁机构等单位负责人任组员,统筹港口、产业、城市联动发展。

3、制定发展支持政策。出台支持港口及航运物流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重点支持航线网络完善、加快集装箱箱源集聚和航运产业发展等。

4、加强资源要素保障。对港口码头项目、岸线集约高效利用项目、临港物流建设项目等进行要素保障。

5、加强考核督查推进。落实各项工作职责,制定考核评价机制,定期进行考评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