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4-07
政策级别:国家级
发文部门:生态环境部
政策主题:监督管理
环办标征函〔2022〕14号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管理条例》,提高压水堆乏燃料运输容器设计管理水平,规范压水堆乏燃料运输容器的设计工作,我部组织编制了《压水堆乏燃料运输容器设计要求(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现向你单位征求意见,请于2022年5月15日前将有关意见反馈我部(电子文档请同时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标准征求意见稿及其编制说明可登录我部网站“意见征集”栏目(http://www.mee.gov.cn/hdjl/yjzj/zjyj/)检索下载查阅。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辐射源安全监管司袁龙军
电话:(010)65646134
传真:(010)65646138
邮箱:hssrlc@mee.gov.cn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安门大街82号
邮编:100006
附件:
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2.压水堆乏燃料运输容器设计要求(征求意见稿)
3.《压水堆乏燃料运输容器设计要求(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4.征求意见反馈单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2年3月30日
(此件社会公开)
附件1
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
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
中国辐射防护研究院
中国核动力研究设计院
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中广核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广核工程有限公司
中核第七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上海核工程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中核清原环境技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中广核铀业发展有限公司
中机生产力促进中心
生态环境部各地区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
生态环境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
(部内征求法规司、核一司、核二司意见)
附件: 2.压水堆乏燃料运输容器设计要求(征求意见稿).pdf 3.《压水堆乏燃料运输容器设计要求(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pdf 4.征求意见反馈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