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11-12
政策级别:国家级
发文部门:生态环境部
政策主题:监督管理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规范和指导报废机动车拆解的环境管理,我部组织对《报废机动车拆解环境保护技术规范》(HJ 348—2007)进行修订,编制形成了《报废机动车拆解污染控制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1年12月12日前将有关意见反馈我部,电子版材料请同时发至联系人邮箱。标准征求意见稿和编制说明可登录我部网站http://www.mee.gov.cn/ “意见征集”栏目检索查阅。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司 崔长颢
电话:(010)65645780
传真:(010)65645781
邮箱:gtszhc@mee.gov.cn
邮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2号
邮政编码:100006
附件:1.报废机动车拆解污染控制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
2.《报废机动车拆解污染控制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3.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1年11月9日
(此件社会公开)
附件: 1.报废机动车拆解污染控制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pdf 2.《报废机动车拆解污染控制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pdf 3.征求意见单位名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