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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江苏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苏财教〔2021〕35号
各设区市、县(市)财政局,省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财政部对《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文资〔2012〕4 号)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文化产业发展 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反馈。
附件:财政部关于印发《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江苏省财政厅 

2021年5月16日

附件: 财政部关于印发《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