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5-26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宿迁市生态环境局
政策主题:引导扶持,监督管理
宿环办〔2025〕6号
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各县区分局:
《2025年全市生态环境工作要点》经局长办公会研究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宿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4月21日
2025年是深入推进美丽安徽建设的关键一年,也是“十四五”规划的收官之年。当前全市生态环境保护结构性、根源性、趋势性压力尚未根本缓解,推进经济社会发展绿色低碳转型任务艰巨。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市委和上级生态环境部门决策部署,扎实做好2025年生态环境工作,现提出如下工作安排。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全国及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部署,认真落实省委十一届五次、六次全会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快推动绿色低碳转型,强化生态保护修复,守牢生态安全底线,不断健全现代生态环境治理体系,以高水平保护支撑高质量发展。
2025年,全市生态环境工作总体目标:保持生态环境继续改善,力争一些指标在全省的位次前移。基本目标: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39微克/立方米,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高于75%,重污染天数比率0.3%以内;地表水国考断面水质优良(I--Ш类)比例69.2%以上,劣V类比例保持为0;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化学需氧量、氨氮重点工程累计减排量及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量完成省里下达的年度目标。
二、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一) 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扎实开展空气质量提升攻坚行动,针对重点区域,进一步完善管控方案,精确到1公里、3公里管控范围,明确城市面源、道路扬尘、工业污染等管控措施。继续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夏季攻坚行动,实施城市洁净专项行动、工业企业污染防控专项行动、挥发性有机物治理专项行动、餐饮油烟治理专项行动、清洁运输专项行动6大专项行动。严格按照《宿州市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重点领域包保工作方案》,继续对重点区域污染防治建立市领导联系包保,统筹开展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行动。强化环保工作调度通报,建立健全每日联合研判会商机制。全面完成30万千瓦以上煤电机组提标改造,实现乡镇空气质量监测网络全覆盖。加快完成重点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全面实施水泥等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基本淘汰35蒸吨燃煤锅炉、燃料类煤气发生炉、2蒸吨以下生物质锅炉等高污染设施。组织开展固定污染源专项整治,着力解决治污设施落后低效、设施不正常运行、第三方机构弄虚作假等突出问题;开展移动源减排专项整治,加快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推进淘汰国一及以下排放标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加快非道路移动机械新能源化改造,推进国四排放标准车辆更新淘汰,持续开展机动车排放领域第三方机构专项整治,推动提升重点行业煤炭、水泥等大宗物料清洁运输率,完善重点企业运输车辆门禁管理系统。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应对,提升重污染天气应对质效,修订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组织重点企业制订完善分层级的协商减排措施,推动建材、化工等重点行业企业积极实施绩效提升改造。
(二) 扎实推进碧水保卫战。加强国控断面水质分析研判,强化水环境目标管理,落实“一断一策”,集中力量攻坚重点断面。以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为牵引,突出精准溯源控源截污、系统治理,完成市全域内所有排污口的排查,基本完成重点河流及重要支流排污口整治,基本建成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制度体系。配合开展淮河流域水质提升行动,大力推进引江济淮工程治污规划项目实施。聚焦城镇生活污水直排、雨污管网“混错接““老破旧”、工业废水偷排漏排、农田退水污染、畜禽养殖污染等突出问题,压实属地责任、督促整改到位。持续开展黑臭水体整治环境保护行动,持续巩固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成效,实现城市黑臭水体基本消除的目标。加强饮用水源地监管巡查,及时开展水质监测,确保群众饮水安全。
(三) 稳步推进净土保卫战。实施土壤污染源头防控行动,推动受污染耕地开展土壤重金属污染成因排查和整治;完善污染地块协同管理机制,防止违规开发利用。分类推进农村生治污水治理,持续实施农村黑臭水体治理三年行动,深化“以管促治、以用促治”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模式,引导社会资本和村民广泛参与治理,完成428个治理任务,确保国家监管的农村黑臭水体基本消除。加强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划定成果集成应用,对地下水超标的垃圾填埋场等开展风险评估和治理修复。实施化工园区地下水污染防治专项行动,落实分级分类管控措施。
(四) 加强固体废物和新污染物治理。创新开展固体废物和新污染物治理。针对我市产业特点,因地制宜推进“无废城市”建设,扎实推动建设“无废园区”、“无废企业”。规范废弃风电、光伏设备及动力电池等“新三样”污染防治,开展产废单位“五即”规范化建设,推动危废填埋量占比稳中有降。动态更新重点行业重金属全口径清严格涉重金属项目环境准入,确保排放总量较2020年下降5%。推动建立新污染物协同治理和环境风险管控体系,制定出台重点管控新污染物补充清单,严格落实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制度。
三、推动发展方式绿色低碳转型
(五)全力服务支撑经济运行持续好转。推动传统产业升级改造。加强生态环境标准体系建设,配合省厅开展畜禽养殖、光伏电池等行业污染物地方排放标准,倒逼行业污染减排、技术进步。扎实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探索制定清洁生产简化管理办法,充分发挥清洁生产对减污降碳的支撑作用。持续提升资源循环利用能力,促进循环经济发展。
支持战新产业加快发展。深化排污权交易改革,推进规范有序交易,加强排污权储备库管理,优先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发展。进一步完善集成电路、新型显示、生命健康新材料等新兴产业发展项目的环评审批服务,对符合生态环保要求的项目纳入绿色通道,依法依规加快环评审批,促进项目早落地。严把环评准入“关口”,坚决遏制“两高一低”项目盲目上马。
加快新能源和节能环保产业“双招双引”。重点加强对叠层电池、固态电池等先进技术的前瞻布局,推动关键材料、核心技术创新。积极参加产业科技创新和应用场景对接会,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转化,拓展应用场景,打造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示范应用项目。探索创新“企业+产业链+园区”的兵团阵地作战模式,加快全市新能源产业集群发展。深化碳排放管理。开展电力、水泥、化工、造纸等重点行业排放单位碳排放报告核查,加强全国碳市场数据质量监管。做好火电、水泥等重点控排企业配额分配与清缴履约工作。配合建立全省碳足迹管理体系和碳排放因子库。
四、加大生态保护修复监管力度
(六)强化生态保护修复统一监管。推进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环境监督,组织开展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破坏问题线索核实,推动问题查处整改;协同开展建设项目不可避让生态保护红线论证建议审查。对自然保护地等重点区域开展遥感监测,持续实施“绿盾”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行动,以问题查处推动重要生态空间保护。配合开展2024年度生态保护红线和省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成效评估。结合国际生物多样性日,做好系列宣传活动。
五、全力抓好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
(七)高质量推进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抓好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坚持精准科学、实事求是、依法依规落实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科学制定整改方案,逐项明确重点措施、目标任务、完成期限和责任单位。动态建立2025 年度“1+1+N”整改任务清单,抓好前两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剩余问题整改。深入推进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质量提升行动,加强现场核查和暗访抽查,严格验收销号,实现动态清零。
聚焦中央领导重要批示指示精神落实情况、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重点工作开展情况等组织开展督导帮扶,确保各类问题整改到位。聚焦重点、突出主题,继续拍摄市级生态环境警示片。强化日常排查。健全发现问题解决问题长效机制,研究制定提升生态环境问题发现和解决能力实施意见。落实常态化问题排查工作机制,推动问题排查整改长效化。认真落实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制度,持续推进信访问题源头治理和积案化解。以群众反映强烈的餐饮油烟、噪声扰民等“家门口”环境问题为重点,持续组织问题排查整治,对重点问题督办、盯办,不断提升群众的满意度。
六、守牢美丽宿州建设安全底线
(八)严密防控环境风险。严密防控环境风险。持续推进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治理,重点围绕“核与辐射、工业园区、污染地块、涉环保项目“邻避”等领域常态化开展专项排查整治,确保隐患发现在早、处置在小。严格执行生态环境敏感信息报告制度,完善环境应急响应机制,及时妥善处置各类突发环境事件,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发生。
(九)提升应急能力建设。实现重点河流突发水污染事件环境应急“一河一策一图”全覆盖,积极推动成果应用。推进化工园区环境应急防控体系建设,有效防范重大环境风险。强化多层次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和培训。加强应急物资保障,加快建设应急物资储备库。加快突发环境事件现场应急队伍建设,组建1支常备应急队伍。持续深化流域上下游特别是跨省河湖联防联控机制建设,提升突发环境事件协同应对能力。
(十)确保核与辐射安全。推动建立市级核安全工作协调机制。开展移动探伤企业安全隐患专项排查,做好重大活动及节假日期间核与辐射安全保障,组织对历史遗留问题进行“回头看”。严格核技术利用、电磁辐射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和辐射安全许可证审批,持续开展应急演练,加强监管队伍建设,确保核与辐射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七、加快健全现代环境治理体系
(十一)健全法规标准体系。切实发挥法治的引领、规范和保障作用,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破解难题的意识和能力。加大生态环境领域普法宣传力度。加强项目实施监督自查和问题整改,严格绩效管理,不断提高资金项目管理水平,严格生态环境监管执法。积极开展“全市生态环境执法能力建设推进年”活动,增强基层执法能力,规范涉企执法检查,着力提升执法监管质效。全面提升排污许可证核发质量,推动排污许可清单式执法。分类别、有重点地组织企业开展法律法规标准、污染治理设施运营等环境管理培训,提升企业守法意识和污染治理水平以化工园区绿色提升、“散乱污”企业整治、重信重访办理等为重点,定期组织开展执法检查,做到问题早发现、早解决。认真践行“六尺巷”工作法,持续推动信访积案化解。进一步做好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环境信用评价、环境统计、总量减排等工作。
健全监测体系。完善监测网络,完成“十五五”国省控空气、地表水、地下水监测点位建设与衔接,推进省级以上工业园区空气站建设、生态质量综合监测站业务化运行以及地方监测站点联网。提升监测数据质量,积极争取固定污染源监测监督管理改革试点,力争实现固定污染源自行监测数据、环境质量监测数据、社会监测机构出具数据贯通运用。保持防范和惩治人为干扰监测行为高压态势,严厉打击社会监测机构弄虚作假,确保监测数据真实、准确。
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力度。做好新闻发布工作,讲好宿州生态环保故事,展示全市生态环境质量的明显变化。组织举办六五环境日暨安徽环保宣传周、“5.22”国际生物多样性日等宣传活动。配合开展“美丽中国,志愿有我”安徽特色生态环境志愿服务活动。抓好行业企业环保设施开放工作。
八、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突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这个首要政治任务,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总书记两次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对安徽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批示等为学习重点,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提高学习质效,把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结合起来、与交流研讨结合起来、与深入思考结合起来,做到学深悟透、融会贯通,真正做到入脑入耳入心。要坚持学以致用,自觉从党的创新理论中找方向、找方法、找答案,掌握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将学习思考、研讨交流成果转化为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的本领。
加大队伍建设力度。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坚持政治标准,加强年轻干部培养力度,完善选育管用全链条培养机制。持续构建干部交流体系,严格执行市局综合执法支队长、县区分局局长以及综合执法大队长的异地交流;加大其他干部的交流轮岗力度,让干部多岗位历练、更好成长。着力提升专业能力,开展能力提升年活动,通过大培训、大练兵、大比武等,促进全系统广大干部自觉锤炼本领、主动争先创优,提升能力素质。
持续正风肃纪反腐。常态化长效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深化“两违规”专项整治,持之以恒纠“四风”树新风。持续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从严精文减会,统筹规范各类督查检查考核评估,让基层有更多时间精力干实事、抓落实。坚持挺纪在前,推进党纪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深入推进风腐同查同治,健全权力配置和运行制约机制,完善一体推进“三不腐”工作机制,持续优化政治生态。坚持严管与厚爱结合、激励与约束并重,落实“三个区分开来”,旗帜鲜明为敢于担当、踏实做事、不谋私利的千部撑腰打气,激发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内生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