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劳务派遣企业提交稳岗返还相关申报资料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8-10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镇江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

政策主题:引导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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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劳务派遣企业提交稳岗返还相关申报资料的通知

市区各劳务派遣企业:

根据省人社厅统一规定,劳务派遣企业需与实际用工企业就稳岗返还资金归属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资金归属协议书,另需提供双方单位盖章确认的派遣人员名单。

2022年8月开始,市区将集中开展劳务派遣企业稳岗返还受理工作。经过大数据比对,初步筛选出符合条件的劳务派遣参保企业458家(名单附后)。请名单中的企业于2022年8月31日前,将稳岗返还资金归属协议书及派遣人员花名册,提交至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失业保险科。

联系地址:镇江市运河路100号616室

联系电话:0511-89886627

 

附件:人力资源公司名单

 

镇江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

2022年8月9日      

附件: 人力资源公司名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