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4-23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政策主题:人才发展,资质荣誉
连人社发〔2023〕45号
各县区(功能板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加快培养建设一支适应连云港发展现代化建设新阶段新使命新要求的高素质专业技术人才队伍,按照《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管理办法》、《连云港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培训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开展市级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基地的申报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对象
本次申报对象主要是在连云港市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熟悉并遵守国家和省市关于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相关政策规定、具有较强的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培训能力和经验、具备承担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任务条件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行业教育培训机构、专业协会(学会)及大型企业等。
二、申报条件和要求
申报设立市级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基地的单位应满足以下条件:
(一)产业人才培养培训优势明显。具有丰富的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培训经验,在本地区、本行业具有较高影响力。拥有能够满足重点领域、特色产业人才培养培训需要,相对稳定、密切联系科研生产一线的高素质专(兼)职师资队伍。
(二)组织管理机构健全。有健全的继续教育管理机构及从事继续教育管理的专(兼)职工作人员。有健全的教学组织、学员考核、教学科研、培训登记、经费管理、后勤保障以及规范的培训效果评估、跟踪反馈等管理制度。
(三)场地和经费保障有力。具备与所承担的中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培训任务相适应的固定教室、教学设备及相应的硬件设施。专业性强的领域或继续教育科目,还要有能供专业技术人才进行实训的场所或实训合作单位。
(四)课程研发能力较强。能紧跟产业和技术发展趋势,及时研发适应本地区、本行业人才培养培训需要的专业科目。
(五)具备现代化远程教育条件。建有网络培训和管理信息平台,能够实现网上培训和网络互动交流。
三、申报材料
(一)申报说明。内容包括申报单位的基本情况、申报目的、申报优势、申报的可行性等。
(二)《连云港市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基地申报表》一式两份(见附件)。
(三)申报单位法人登记证书、社会力量办学许可证(复印件)。
(四)固定办公场地、培训场所证明(自有场地提供产权证明,租用场地提供2年以上租赁合同)。
(五)申报单位培训教学管理和制度建设情况。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相关材料。
四、申报程序
(一)单位申报。按照自愿申报原则,各县区(功能板块)企事业单位,按照隶属关系逐级向县区(功能板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报;市属企事业单位、市级行业协会(学会),直接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报。
(二)初审。各县区(功能板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结合本地区、本行业实际进行筛选,并将推荐意见以单位函的形式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复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对申报材料进行复核,并视情况开展相关考察。
(四)综合评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开展综合评议,提出评选意见。
(五)公示。拟认定单位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六)授牌。对公示无异议的单位,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文并授牌。
五、有关要求
(一)强化组织实施。建设市级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基地,是推进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的重要内容,是加强全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各县区(功能板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高度重视,精心部署,认真组织好推荐申报工作。要严格把握推荐条件和标准,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核,确保真实、准确、完整。
(二)按时报送材料。推荐申报材料请于2023年5月31日前报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同时将材料电子版发送到指定邮箱。逾期报送不予受理。
联 系 人:刘涛
联系电话:0518-85813540
电子邮箱:1217135961@qq.com
附件:连云港市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基地申报表
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4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市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