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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证档案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司法部关于《公证档案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档案法、档案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进一步规范公证档案管理,司法部会同国家档案局对《公证档案管理办法》(1988年3月18日[88]司发公字第062号)进行修订。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一、登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http://www.moj.gov.cn http//:www.chinalaw.gov.cn),进入首页主菜单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项下“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中的“通知公告”栏目查看。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北京市东城区交道口东大街土儿胡同1号司法部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局(邮政编码:100007),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公证档案管理办法》征求意见”字样。

三、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sfbgzc@moj.gov.cn。

征求意见时间为2024年10月24日至2024年11月23日

 

附件:

1.《公证档案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

2.关于《公证档案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的说明

 

司法部

2024年10月22日

附件: 1.《公证档案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doc 2.关于《公证档案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的说明.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