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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3-2025年常州市特色农业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基地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关于印发《2023-2025年常州市特色农业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基地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常农计〔2023〕2号

各辖市(区)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常州经开区农业农村工作局、财政局:

为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进一步提升我市特色农业生产全程机械化水平,现将《2023-2025年常州市特色农业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基地项目申报指南》印发给你们,请按要求认真做好项目申报和管理工作。

 

常州市农业农村局

常州市财政局    

2023年3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3-2025年常州市特色农业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基地项目申报指南

为进一步提升我市特色农业生产全程机械化水平,加快试验示范推广,经研究,制定2023-2025年常州市特色农业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基地项目申报指南。

一、总体思路

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常政发〔2020〕124号),细化推进《常州市特色农业生产全程机械化推进行动工作方案(2022-2025年)》(常农办发〔2022〕25号),按照“一业一策一方案”总体要求,围绕我市优势主导产业,着力打造一批机械化水平高、产业发展质量好的市级特色农业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基地,为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奠定坚实的物质装备基础,到2025年我市特色农业机械化水平达到70%以上。

二、建设要求

按照“高、强、美”的要求开展市级特色农业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基地建设。“高”,即“宜机化”改造标准高,拥有多环节、高性能的农机装备,智能化水平高。“强”,即管理能力、服务能力要强,必须配备与机具数量相匹配的管理、操作人员及最经济的作业规模,基地规范化安全制度完备。“美”,即基地交通便捷,功能区布局合理,总体生态环境好,核心区整洁美观有序。

具体的建设标准要求见附件1。

三、支持方式

对上年度获得省级水产养殖、畜禽养殖全程机械化标杆基地的生产主体,一次性奖补5万元。

设施蔬菜、果茶园生产全程机械化基地根据评价结果,实行分类分级奖补。设施蔬菜生产全程机械化基地评价分数达到70—90分(含70分)为合格,一次性奖补不超过30万元;评价分数达到90分以上(含90分)的,评定为优秀,一次性奖补不超过50万元。果茶园生产全程机械化基地评价分数达到70—90分(含70分)为合格,一次性奖补不超过20万元;评价分数达到90分以上(含90分)的,评定为优秀,一次性奖补不超过30万元。设施蔬菜、果茶园生产全程机械化基地优秀比例不超过年度申报项目总数的20%。

项目以“以奖代补”、评创结合的方式实施。已享受过2021-2022年市级特色农业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基地(园区)项目扶持的,不再享受本项目资金扶持。经评定合格以上的特色农业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基地,认定为市级特色农业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基地。

四、申报主体

申报主体为常州市域范围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农民(机)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涉农企业等。

五、申报程序及要求

(一)申报程序。项目单位对照建设标准及自身条件,填写《常州市特色农业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基地申报表》(附件2),附建设标准自评得分及相关佐证材料,经辖市、区农业农村部门审核后于每年8月30日前行文上报市农业农村局,并报同级财政备案,逾期不予受理。项目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市农业农村局对照建设标准,组织验收评估,经公示后商市财政下达奖补资金。

(二)项目管理。根据《常州市农业农村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常农发〔2022〕67号)要求,市、辖市区部门(单位)按照职责分工,上下协同,各负其责,做好项目主体及项目建设的指导与管理。

(三)相关要求。各地要深入基层开展广泛调研,组织动员农业生产经营单位主动积极投入农业生产设施设备的现代化提档升级;总结宣传先进典型,营造全面推进特色农机建设的良好氛围;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市级以上示范基地的创建、组织开展县(市、区)级特色农业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基地建设,形成省、市、县(区)三级联动,同向共频的工作格局,合力推动我市特色农业机械化水平迈上新台阶。

(四)其他事项。近三年出现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或者存在虚报、套报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一经查出,取消申报资格,并追回奖补资金。

联系方式:市农业农村局农机处,联系电话:81667951。

 

附件:

1.常州市设施蔬菜、果园、茶园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基地建设标准

2.常州市特色农业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基地申报表

附件: 附件1-2.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