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5-28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政策主题:综合
为促进高校毕业生高质量就业创业,落细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合并实施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和扩岗补助相关政策举措,对招用毕业年度、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及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为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1500元/人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为整合现有政策资源,决定自2025年6月1日起,不再受理中小微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申报,相关政策终止,咨询电话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咨询电话
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5月27日
附件:
咨询电话.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