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8-07
政策级别:省级
发文部门: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政策主题:综合
苏建函设计〔2024〕347号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工程设计综合甲级、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单位,有关协会、学会,有关公共建筑所有权人: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部署,有效防范化解大跨度钢结构公共建筑(以下简称大跨建筑)安全风险隐患,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开展大跨度钢结构公共建筑设计回访公益行动的通知》(建办质函〔2024〕225号,详见附件1),现将该通知转发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各有关设计单位要清醒认识当前大跨建筑安全形势的严峻性、复杂性,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增强担当精神,主动开展设计回访公益服务。要根据回访的项目范围要求,认真梳理本单位设计完成的大跨建筑,形成项目清单,积极组织技术力量开展设计回访。在开展设计回访时,要运用微信小程序“设计回访公益行动”填报项目信息,根据现场回访情况填报回访信息,点击生成《设计回访成果告知书》,下载该告知书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上传,并将回访中发现的风险隐患及时向相关大跨建筑的所有权人反馈;对未能开展现场回访的大跨建筑,设计单位填写不可回访原因,生成风险提示函,可向所有权人发送安全提示。相关大跨建筑所有权人要与设计单位良性互动、密切配合,对于存在风险隐患的建筑要及时消除风险隐患,确保建筑使用功能、使用环境、维护保养等符合设计要求,避免事故发生。
二、强化统筹协调。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组织所辖县(市、区)开展设计回访工作,加强统筹协调,充分发挥当地相关协会、学会作用,指导本地区注册的甲级设计单位按本通知要求按时、保质、保量地做好设计回访工作,支持本地区注册的乙级设计单位同步开展设计回访公益行动。要选取若干优秀设计单位作为设计回访重点联系单位,及时发现存在问题,总结、推广经验做法。要强化宣传引导,通过网络、媒体等各种渠道宣传设计回访公益行动的重要意义和典型案例,宣传大跨建筑安全使用及养护常识,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广泛支持的良好氛围。要主动对接教育、卫生健康、体育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将设计回访公益行动相关事项通知到属地大跨建筑所有权人,鼓励所有权人主动联系原设计单位开展设计回访。对设计回访中发现存在风险隐患的建筑,要督促所有权人及时消除风险隐患。
三、加大激励力度。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有关协会、学会要加强对设计单位回访工作的激励和表彰力度。对主动申报承担重点联系单位和认真负责开展回访工作的设计单位及个人,要通过通报表扬等方式予以鼓励,并按规定开展信用激励。对主动配合设计回访、及时消除风险隐患的大跨建筑所有权人,要通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给予表扬鼓励。
四、要及时掌握工作进展并做好总结。本次设计回访公益行动至2024年12月31日止。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及时掌握属地设计单位回访工作进展,从8月份起,于每月月底前填写《设计回访公益行动工作进展情况表》(详见附件2),加盖单位公章后报至我厅设计处,并于2025年1月15日前报送本次设计回访公益行动的工作总结。
请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确定一名工作联系人,于2024年8月9日前向我厅报送联系人信息。
联系人及电话:邱一峰,罗荣彪,025-51868862、51868833
电子邮箱:373661642@qq.com
附件:
1.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大跨度钢结构公共建筑设计回访公益行动的通知(建办质函〔2024〕225号)
2.设计回访公益行动工作进展情况表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8月1日
附件: 1.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大跨度钢结构公共建筑设计回访公益行动的通知(建办质函〔2024〕225号).pdf 2.设计回访公益行动工作进展情况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