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5-12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南通市人民政府
政策主题:监督管理
通政办发〔2023〕2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直属园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2023年全市开发园区产业项目建设“龙虎榜”综合考评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实施。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5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牢固树立“项目为王”的发展理念,更加突出“抓真项目、大项目、好项目”的工作导向,更大力度推进开发园区产业项目建设,助推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考评办法。
一、考评对象
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海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如皋经济技术开发区、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南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崇川经济开发区、港闸经济开发区、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如东经济开发区、启东经济开发区、启东吕四港经济开发区、如东洋口港经济开发区、通州湾经济开发区、海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如皋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南通市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如皋港工业园区(参照管理)。
二、考评内容
考评工业项目、科技创新项目、服务业项目、实际使用外资等四项内容。
(一)工业项目
1.上年度签约并注册5亿元以上工业项目(5分)。
上年度签约并注册5亿元以上工业项目落地开工率。计分方法为:按上年度签约并注册5亿元以上工业项目开工率(权重70%)及上年度签约并注册项目任务完成率(权重30%)进行排名,第一名得5分,其余开发园区按比值得分。
2.新开工5亿元以上工业项目。
(1)新开工5亿元以上工业项目数目标完成率。崇川经济开发区、港闸经济开发区、市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6分);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通州湾经济开发区(13分);其他开发园区(10分)。计分方法为:完成市下达目标任务的开发园区得该项满分;未完成目标任务但完成率高于60%(含60%,下同)的开发园区,按实际完成率得分;完成率低于60%的开发园区不得分。
(2)新开工5亿元以上工业项目投资目标完成率。崇川经济开发区、港闸经济开发区、市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6分);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通州湾经济开发区(12分);其他开发园区(10分)。计分方法为:完成市下达目标任务的开发园区得该项满分;未完成目标任务但完成率高于60%的开发园区,按实际完成率得分;完成率低于60%的开发园区不得分。
3.续建5亿元以上工业项目(3分)。
续建5亿元以上工业项目(2019~2022年认定开工尚未竣工的项目)投资完成率。计分方法为:按项目已完成投资额占计划总投资额比率进行排名,第一名得3分,其余开发园区按比值得分。
4.竣工5亿元以上工业项目(8分)。
(1)当年新竣工5亿元以上工业项目个数(3分)。
计分方法为:按当年新竣工5亿元以上工业项目个数进行排名,第一名得3分,其余开发园区按比值得分。
(2)5亿元以上工业项目累计竣工率(5分)。
计分方法为:按5亿元以上工业项目累计竣工率进行排名(不包括2022年及之前已竣工项目),第一名得5分,其余开发园区按比值得分。
5.转化达产5亿元以上工业项目(13分)。
(1)当年转化达产5亿元以上工业项目个数(3分)。
计分方法为:按当年转化达产5亿元以上工业项目个数进行排名,第一名得3分,其余开发园区按比值得分。
(2)5亿元以上工业项目累计转化达产率(5分)。
计分方法为:按5亿元以上工业项目累计转化达产率进行排名(不包括2022年及之前已转化达产项目),第一名得5分,其余开发园区按比值得分。
(3)当年转化达产5亿元以上工业项目平均产出率(2分)。
计分方法为:按当年转化达产5亿元以上工业项目平均产出率进行排名,第一名得2分,其余开发园区依次递减0.1分。平均产出率=本开发园区当年转化达产项目应税销售收入净增量总和/本开发园区当年转化达产项目计划总投资总和。
(4)当年转化达产5亿元以上工业项目亩均税收(3分)。
计分方法为:亩均税收目标值为35万元,当年转化达产项目亩均税收达到目标值的开发园区得3分;未达到目标值的开发园区,按亩均税收与目标值的比值得分。
6.制造业项目规模质量(5分)。
规模分值:当年新竣工制造业项目每10亿元规模标准分值为1分。单个项目规模分值=当年新竣工制造业项目投资规模/10亿元×1分。
质量系数:质量系数初始值为1,项目产业类别属于全市16条优势产业链的按以下类别累加系数。(1)项目被省发改委列入省重大项目清单或被省工信厅列入省重大工业项目清单的,质量系数加0.1。(2)项目投资方(包括全资、控股、实际控制,下同)为有效期内的省级以上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且产品为该企业主营产品的,质量系数加0.05。(3)项目投资方为有效期内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质量系数加0.05。(4)项目投资方已上市的,质量系数加0.05。(5)外资项目质量系数加0.05。
计分方法为:单个项目得分=规模分值×质量系数。按各开发园区项目总得分进行排名(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通州湾经济开发区、崇川经济开发区、港闸经济开发区、市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总得分乘以1.3的系数),第一名得5分,其余开发园区按比值得分。
7.新认定5亿元以下专精特新等高质量制造业项目(6分)。
(1)新认定5亿元以下专精特新等高质量制造业项目数目标完成率(4分)。
计分方法为:完成市下达目标任务的开发园区得4分;未完成目标任务的开发园区按实际完成率得分。
(2)新认定5亿元以下专精特新等高质量制造业项目当年新增设备投资完成额(2分)。
计分方法为:按项目当年新增设备投资完成额进行排名,第一名得2分,其余开发园区按比值得分。
8.工业企业技改项目(4分)。
工业企业500万元以上技改项目数。计分方法为:按工业企业500万元以上技改项目数进行排名,第一名得4分,其余开发园区依次递减0.2分。
(二)科技创新项目(12分)
招引落地的科创项目数(权重70%)和科创项目培育成高新技术企业比例(权重30%)。两项指标分别作无量纲化处理后按权重相加。
(三)服务业项目
崇川经济开发区、港闸经济开发区、市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18分);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通州湾经济开发区(5分);其他开发园区(10分)。
(四)实际使用外资(14分)
1.重大外资制造业项目(3分)
计分方法为:重大外资制造业项目须是2021~2023年经市认定的开工项目,2023年到账外资不低于500万美元(季度考评按照一季度累计到账不低于150万美元、上半年累计到账不低于350万美元、前三季度和全年累计到账分别不低于500万美元)。按重大外资制造业项目2023年到账外资实绩进行排名,第一名得3分,其余开发园区依次递减0.15分。
2.制造业实际使用外资占比(2分)
计分方法为:按照2023年各开发园区制造业实际使用外资占本开发园区实际使用外资的比重进行排名,第一名得2分,其余开发园区依次递减0.1分。
3.实际使用外资占全市比重及增速(9分)
计分方法为:采用综合指数计分法,按比重计算水平指数,按增速计算发展指数。综合指数=50%×水平指数+50%×发展指数,最终得分为综合指数得分乘以分值。
(五)减分项
自开工之日起(以考评认定开工时间为准),5~10亿元工业项目超过15个月未竣工的,每个项目扣0.5分;10~20亿元项目超过18个月未竣工的,每个项目扣0.8分;20~50亿元项目超过21个月未竣工的,每个项目扣1分;50~100亿元项目超过27个月未竣工的,每个项目扣1.2分;100亿元以上项目超过30个月未竣工的,每个项目扣1.5分。超期未竣工项目持续跟踪考评两年。
三、考评实施
市发改委、科技局、工信局、商务局负责牵头相关核查,核查结果报市产业项目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其中,市发改委负责牵头对5亿元以上工业项目进行初步认定评分;市科技局负责牵头对科技创新项目进行初步认定评分;市工信局负责牵头对5亿元以下专精特新等高质量制造业项目、工业企业技改项目进行初步认定评分;市商务局负责牵头对实际使用外资进行初步认定评分。市税务局、行政审批局、统计局等部门负责相关专项审核,涉及应税销售收入、税收、设备投入方面的指标由市税务局、统计局提供数据。市产业项目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考评数据审核统计和考评情况督查,考评结果经市产业项目考评领导小组讨论后,报市委常委会会议审定。
四、结果运用
(一)按季度对各开发园区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评排名,考评结果通过全市开发园区产业项目建设“龙虎榜”公布。“龙虎榜”同步公布四项重点指标排名:新开工5亿元以上工业项目数、新竣工5亿元以上工业项目数、5亿元以上工业项目当年新增设备投资(含新开工和续建项目)、服务业项目考评得分率。
(二)对季度考评第一名的国家级开发区、前两名的省级开发区,授予“南通市项目建设龙虎杯”流动奖杯;第四季度获奖开发园区授予“南通市项目建设年度龙虎杯”。第一名为“金杯”、第二名为“银杯”、第三名为“铜杯”。
(三)对年度作出突出贡献的重大项目,授予“南通市重大项目高质量建设奖”。
(四)对年度项目推进有功人员予以奖励。
(五)对年度考评前3名的开发园区,在要素保障上予以适当倾斜。
(六)开发园区产业项目年度考评结果纳入南通市2023年度省级以上开发区绩效考评,与干部奖惩使用相结合。对未完成年度目标任务且排名最后1名的国家级、省级开发区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对连续两年考评排名最后1名且未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国家级、省级开发区主要负责人实行问责,并采取相应的组织处理。
五、相关说明
(一)项目认定标准
工业项目、科创项目、服务业项目认定标准同《2023年全市产业项目建设“龙虎榜”综合考评办法》。
(二)开发园区四至范围认定
开发园区四至范围是指开发园区所在地党委、政府2020年6月30日前相关文件明确的管辖范围。
附件:通政办发〔2023〕2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