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关于开展2021年度江苏省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目标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要点

发布时间:2021-08-04

政策级别:省级

发文部门: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政策主题:引导扶持,资质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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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报条件

1.2020年7月1日后省内新开工,符合相关要求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建设工程;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应用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业10项新技术(2017版)”六项以上、江苏省“建筑业10项新技术(2018版)”两项以上,以及企业根据工程特点采用的若干其他新技术的工程;

(2)应用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业10项新技术(2017版)”或江苏省“建筑业10项新技术(2018版)”某一项(子项)新技术,以及企业根据工程特点采用的若干其他新技术的工程,且水平国内领先;

3.推广应用新技术工作中,能实现技术攻关和创新,三年内完成申报全部新技术内容;

4.新技术应用内容相似的工程项目,同一企业只能申报一个。

二、申报要求

企业于9月15日前在省住建厅首页“网上办事”栏目工程建设类中的“优质工程申报”系统申报,按要求上传相关材料。

三、联系方式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 

狄厚宏:025-51868658

汪涛:025-51868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