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4-26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常州市商务局 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常州市知识产权局)
政策主题:引导扶持
常财工贸〔2022〕11号
各辖区财政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常州经开区财政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和规范常州市市级知识产权战略推进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加快提升我市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能力,支持我市知识产权事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江苏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级政府专项资金管理和改革的实施意见》(常政办发〔2020〕38号)等文件规定及预算管理相关要求,我们制定了《常州市市级知识产权战略推进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常州市市级知识产权战略推进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常州市财政局
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常州市知识产权局
2022年4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