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4-25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无锡市市场价格调控联席会议
政策主题:监督管理
锡价调控联〔2023〕1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无锡经开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持续加强和改进价格调控,确保我市价格总水平运行在合理区间,努力实现年度价格总水平预期调控目标,根据《关于江苏省2023年价格调控目标责任制的实施意见》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建立和实施无锡市2023年价格调控目标责任制提出如下意见:
一、价格总水平预期调控目标
2023年全市价格总水平预期调控目标为:居民消费价格涨幅3%左右。
二、目标责任分解
坚持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相结合,进一步落实和完善重要民生商品价格调控机制,不断提升保供稳价能力和水平,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结合我市实际,明确各市(县)、区人民政府、无锡经开区管委会和市有关部门的价格调控工作任务。
(一)各市(县)、区人民政府,无锡经开区管委会价格调控工作任务
1.健全完善重要民生商品价格调控机制。坚持落实好价格调控目标责任制、市场价格调控联席会议、价格调节专项资金、重要民生商品储备调节、价格监测分析预警、价格异动应急处置等机制。加强各级价格调节专项资金的预算安排和使用管理,充分发挥价格调节专项资金的效用。落实价格异动应急预案,建立健全价格应急管理制度,有效防范价格风险和极端情况发生。
2.坚持抓好重要商品生产供应。落实落细“菜篮子”市(县)、区长负责制,强化地方首责,进一步落实农产品保供稳价工作机制,统筹抓好生产发展、产销衔接、流通运输、市场调控、质量安全等各项工作,切实增强“菜篮子”商品的生产能力、市场流通能力、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和调控保障能力。加大重要民生商品的储备、调运力度,根据市场供需和价格情况,及时投放粮油、猪肉等重要民生储备物资,保障群众生活,稳定市场价格。
3.切实强化价格监测预警分析。切实履行价格监测职能,建立健全价格监测网络,高度重视“米袋子”“菜篮子”等重要民生商品价格监测预警分析,及时发现并报告价格波动的苗头性、倾向性、潜在性问题,及时采取针对性调控措施。强化重点时段、重要节点民生商品价格应急监测,提升应急监测能力。
4.努力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多措并举落实“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要求。切实做好保交楼、保民生、保稳定各项工作,防范化解房地产领域重大风险。加强对房地产开发、交易、租赁、物业管理中的价格监管。
5.有力维护市场价格秩序。加强市场价格日常监管和专项检查,开展重点时段和重要节点市场巡查。综合运用政策指导、提醒告诫、行政约谈、信用监管、行政处罚等手段,规范引导市场价格行为。深入开展公平竞争审查,清理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维护市场价格秩序,优化地方营商环境,推动统一大市场建设。
6.全力保障困难群众生活。根据价格走势分析研判情况,提前做好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的相关准备工作,认真落实联动机制阶段性调整政策,及时足额发放价格临时补贴。在推进民生价格改革过程中,把握好改革方案出台的时机和力度,同步出台配套保障措施,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不受影响。
7.着力加强正面宣传和预期引导。不断改进信息发布工作,把握时度效,注重发挥专家、学者和专业研究机构作用,强化正面宣传引导,适时主动发声,科学解读市场形势,及时发布信息,稳定预期,引导消费。密切关注涉价舆情,及时回应社会和群众关切,坚决遏制和打击不实传言和违法炒作,防范化解不稳定因素和次生风险。
(二)市有关部门价格调控工作任务
1.稳定重要民生商品生产。稳定粮食生产,全面落实粮食生产各项扶持政策,强化重大病虫防治和农业防灾减灾,加大绿色高质高效创建工作力度,全市粮食播种面积122万亩(包含大豆3.4万亩)以上、总产11.13亿斤左右。扩种大豆和油料,千方百计挖掘种植潜力,力争全市油菜播种面积达到5.7万亩。抓好蔬菜生产,加快推动“菜篮子”工程绿色蔬菜保供基地建设,积极推进蔬菜设施化、标准化生产,稳定蔬菜播种面积和总产。优化生猪产能调控,全市能繁母猪存栏稳定在2.5万头左右,规模猪场数量稳定在20家以上。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基本农田“非粮化”。积极做好饮用水、防疫用品等关系基本民生的重要商品的生产、供应等工作,为防范和应对突发事件做好物资保障。(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
2.保障粮食市场供应。认真落实国家粮食收购政策,适时启动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加强政策性收购和市场化收购协调联动,倡导优质优价收购。进一步健全多层次粮食储备调控体系稳步推进地方粮食储备体制机制改革,优化储备粮品种、规模结构、区域布局和储备模式。组织开展地方储备粮轮换,加强市内外粮食产销衔接,调节市场供应。完善粮食应急机制,强化粮食市场监测预警,开展粮食应急预案演练,全面提升应急保障水平。(责任单位:市粮食和储备局、市发展改革委)
3.强化“菜篮子”商品供应。深入实施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工程,重点围绕蔬菜、水果等生鲜农产品,建设一批产地冷藏保鲜设施,推动产地冷藏保鲜能力和商品化处理能力不断提升。做好政府猪肉储备调节和猪肉市场保供稳价工作,加强政府猪肉储备动态调整和质量管理,监督核查各地政府储备猪肉数量、质量落实情况及储存安全。抓住重要节日旺销时机,指导大型商贸企业加大货源组织力度,提高市场投放能力,开展促销活动,促进节日消费,稳定市场价格。进一步梳理城市保供企业名单,制作城市保供地图,确保生活必需品不断档、不脱销。发挥“平价商店”稳价保供惠民作用,指导各地推进农贸市场“平价菜摊”建设。(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粮食和储备局、市商务局)
4.畅通重要商品流通渠道。认真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确保各项政策落实到位。降低农产品流通运营成本,确保市内所有收费公路对整车合法装载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免收通行费,保证农产品流通运力充足、运输通畅,促进和保障市场供应。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配送车辆的通行保障服务。积极推动大型连锁企业、批发市场与农产品生产加工企业、种养基地、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对接,举办对口支援协作合作地区特色商品展持续推动“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依托“平台+”“展会+”“丰收节+”等载体,带动更多特色农产品融入数字化营销业态和新的消费场景,丰富市场供应,助力乡村振兴。(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供销社、发展改革委)
5.着力稳定住房消费。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抓紧研究中长期治本政策,推动促进房地产发展政策落地见效,支持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解决好新市民、青年人等住房问题,提振住房消费信心。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转型发展,大力提升住房品质,推动房地产业高质量发展。优化商品房价格备案制度,加强对房地产开发、交易、租赁、物业管理中的价格监管。(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
6.加大财政支持保障力度。落实好重要农产品、“菜篮子”商品生产、储备、供应等财政支持资金,进一步强化重要民生商品价格调控资金保障,纳入地方同级预算,优化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的灵活性、有效性和精准性。(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
7.强化价格监测和预期引导。进一步完善价格监测制度体系,加强监测预测预警,及时发现价格波动的苗头性倾向性、潜在性问题,提升应急监测组织能力。密切关注国际国内经济形势和宏观政策变化,加强钢材、煤炭、有色金属、成品油等重要工业生产资料和能源价格监测,深化重点工业行业价格监测和预期调查。加强正面宣传和预期引导,着力提升居民消费价格预期引导的有效性,积极回应社会和群众关切,营造良好舆论环境。(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8.做好有关价格指数及相关指标统计监测发布和管理。积极开展居民消费价格、城镇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工业生产者价格、新建商品住宅和二手住宅价格等指数的调查统计工作,及时发布相关指数运行情况。做好全市粮食播种面积及产量、生猪和能繁母猪存栏数量、猪肉产量等指标统计工作。开展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月度研判,深化结构性因素分析。加大数据共享力度,提升综合运用能力。(责任单位:国家统计局无锡调查队、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局)
9.维护市场价格秩序。进一步加大重要民生商品、大宗商品、粮食购销领域价格监管力度,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积极释放监管信号,科学引导社会预期。密切关注节日市场价格动态,加大巡查检查力度,突出做好重点时期、重点领域、重点商品价格监管工作。组织开展公用事业、医药等民生领域专项执法,不断加大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执法力度,查处公布典型案件。及时报送反垄断线索,支持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规范健康发展。坚决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不断优化营商环境。(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10.落实困难群众和重点群体生活保障机制。落实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认真执行联动机制阶段性调整政策,探索研究发放一次性价格补贴机制。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深化精准资助,切实增强受助学生的获得感。(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退役军人局、国家统计局无锡调查队、市教育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和落实市场价格调控联席会议制度,市市场价格调控联席会议负责价格调控目标责任制的制定、督查和考核工作,由市发展改革委承担市联席会议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根据人员调整变化情况,重新明确市市场价格调控联席会议组成人员和联络员。
(二)明确职责分工。各地各相关部门要对照实施意见要求,分解目标任务、明确工作职责、细化保障措施,切实把抓生产、促流通、保供应、稳物价等价格调控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并根据要求上报落实价格调控目标责任制情况。
(三)强化跟踪督查。由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及时跟踪了解价格调控目标责任制落实情况,组织召开联席会议联络员会议,通报调控目标任务落实情况,分析存在问题,提出政策建议。不断完善价格调控机制制度,进一步固化价格调控成果,提炼推广好的做法和经验。年底对全年调控目标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总结,对下一年度宏观形势和价格走势进行分析研判,及时向市政府报告相关情况。
无锡市市场价格调控联席会议
(市发展改革委代章)
2023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