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3-31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南京市科学技术局
政策主题:资质荣誉
江北新区科创局,各区(园区)科技(人才)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学普及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充分发挥科普教育示范作用,推动科学技术普及,现就组织开展2025年南京市科普教育示范基地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本市行政区域内、具有相当规模的科普固定场所和设施条件,面向社会和公众开放,能够承担科普宣传、培训、服务等功能的场馆或场所。重点支持在宁高校院所、重大创新平台、科技企业、中小学校等各类创新资源,聚焦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前沿技术领域,面向社会建设科普教育示范基地。
二、申报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受法人正式委托具有长期独立开展科普活动能力的分支机构。具备区级以上各级各类科普基地资质的单位优先。
(二)设有一定面积且固定用于科学技术教育、宣传与展示的场所。场馆类科普基地建筑面积原则上不少于500平方米;场所类科普基地户外活动场所原则上不少于50000平方米,且展教面积原则上不少于300平方米;其他类科普基地展教面积原则上不少于300平方米。
(三)拥有主题明确、形式多样的科普展教资源。配备专(兼)职科普工作管理员、科普讲解员,并有稳定的科普志愿者队伍。
(四)具有稳定开展经常性科普活动所需的保障经费。
(五)每年具有一定开放接待规模,且向青少年等实行优惠票价或免费开放不少于20天(含法定节假日)。场馆类科普基地每年开放天数不少于200天,年接待量原则上不少于10000人次;场所类科普基地在划定区域内向公众常年开放,年接待量原则上不少于5000人次;其他类科普基地,应根据公众需求和自身工作安排向社会开放,每年开放天数不少于50天,年接待量原则上不少于2000人次。
(六)积极参与“科技活动周”“全国科普月”等各级各类科普活动。能面向社会自主组织形式多样的科普宣传活动。
(七)制定科普工作规划和年度科普工作计划,建立健全科普人员、科普档案等内部管理规章制度。
(八)开展科普活动的场所、设施及条件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建立科普基地风险排查机制和风险应对处置措施。
三、申报流程和要求
(一)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自愿申报,按本通知要求填报以下申报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至所在区(园区)科技部门。
1.《南京市科普教育示范基地申报书》《申报诚信承诺书》《南京市科普教育示范基地自评表》(见附件1、2、3)。
2.各级各类科技科普基地批复文件、科普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内部管理规章制度等复印件。
以上材料请用A4纸双面打印或复印、简单装订,一式三份(盖章),并提供电子稿(须与纸质件填报内容完全一致)。
(二)区(园区)科技部门对申报材料认真审核,确保申报情况真实有效,符合申报通知要求,汇总盖章后向市科技局推荐申报,并填报《2025年南京市科普教育示范基地申报汇总表》(见附件4)。
四、其他事项
(一)申报截止时间:2025年4月25日(星期五)17:30,逾期不再受理。
(二)纸质材料递交地址: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1楼A2厅市科技局A233、A234窗口(江东中路265号,地铁二号线奥体东站4号出口,请报送材料人员携带市民卡),联系电话025-68505233、025-68505234。
(三)申报业务咨询:市科技局科技人才处,联系电话025-68786278 电子邮箱njkjrcc@163.com。
附件:
1.南京市科普教育示范基地申报书
2.申报诚信承诺书
3.南京市科普教育示范基地自评表
4.2025年南京市科普教育示范基地申报推荐汇总表
南京市科学技术局
2025年3月29日
附件: 1.南京市科普教育示范基地申报书.docx 2.申报诚信承诺书.docx 3.南京市科普教育示范基地自评表.docx 4.2025年南京市科普教育示范基地申报推荐汇总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