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文件

关于核准山西不老泉食品有限公司等430家企业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公告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核准山西不老泉食品有限公司等430家企业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公告(第595号)

国家知识产权局 第五九五号

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办法》,生产山西老陈醋、盘锦大米、腾鳌温泉草莓、饶河东北黑蜂、五大连池矿泉水、九华黄精、福鼎白茶、武夷红茶、武夷岩茶、景德镇瓷器、日照绿茶、范县大米、怀姜、怀山药、卢氏连翘、确山夏枯草、汝瓷、梅州金柚、兴隆咖啡、会宁胡麻油、靖远羊羔肉、康县黑木耳、秦安苹果、贵德蜂蜜、固原胡麻油、固原马铃薯、贺兰山东麓葡萄酒等27个产品的430家企业,分别向产品所在地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提出

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申请。经有关省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审核,并经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查认定,现予注册登记。自即日起核准上述企业在其生产的地理标志产品上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获得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特此公告。

 

附件:430家核准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企业名单

 

国家知识产权局

2024年8月26日

附件: 附件:430家核准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企业名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