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度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甲级资质评审结果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02-22

政策级别:国家级

发文部门:水利部

政策主题:资质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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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度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甲级资质评审结果的公示

根据《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36号)和《水利部关于开展2022年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甲级资质认定工作的公告》(水利部公告2022年第13号),我部对2022年度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甲级资质申请材料进行了评审。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示(见附件1、2),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7天(2023年2月22日至2月28日)。

  申请单位的基本情况、技术负责人、专业技术人员、工程业绩等主要申报信息,详见水利部政务服务平台的“资质申报信息公示”栏目(网址https://spjc.mwr.gov.cn/spjc/hallg/licAccShow.jsp?mindex=9)。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如有异议,应以书面方式反映情况,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和有效联系方式。个人提出异议的,须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附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须有本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异议提出者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如有虚假陈述或诬陷行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我们按有关规定对异议提出者的相关信息予以保护,对所反映的情况进行核实处理。

  凡匿名、冒名或超出公示期提出的异议不予受理。

  1.传     真:010—63202571。

  2.电    话:010—63202526  63202145。

  3.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白广路二条2号水利部水利工程建设司市场监管处(邮政编码 100053)。

  4.电子邮箱:zxzl@mwr.gov.cn。

 

附件:

1.拟同意的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甲级资质申请事项清单

2.拟不同意的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甲级资质申请事项清单

附件: 1.拟同意的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甲级资质申请事项清单.xls 2.拟不同意的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甲级资质申请事项清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