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江苏省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2-01

政策级别:省级

发文部门: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政策主题:减税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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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江苏省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通知

苏发改收费发〔2023〕91号

各设区市、县(市、区)发展改革委(发改局、经发局),省有关部门、单位:

为规范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行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清理规范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江苏省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截至2022年12月31日)》予以公布。原《江苏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江苏省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通知》(苏发改收费发〔2022〕17号)同时废止。

各地发展改革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做好本地区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的动态调整和发布工作,通过门户网站或相关媒体向社会公布,切实维护企业和群众的合法权益。省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严格按照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中的项目和收费标准执行,加强行业收费监管。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

2023年1月30日 

附件: 江苏省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截至2022年12月31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