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4-19
政策级别:省级
发文部门:江苏省农业农村厅 江苏省财政厅
政策主题:引导扶持
南通、连云港、盐城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为推动我省海洋渔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关于印发海洋渔业发展支持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苏农渔〔2023〕15 号),特制定《2024年海洋渔业发展支持政策项目申报指南》,现印发给你们。请根据文件要求,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单位做好海洋牧场建设、沿海渔港经济区建设、深远海养殖设施装备建设、远洋自捕水产品回运等项目申报工作,并于2024年4月30日前将项目申报材料报送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
联系人:省农业农村厅渔业处李龙,025-86263157,fisheryjs@163.com。省财政厅农业农村处王晨,025-83633387。
附件:
1、海洋牧场建设项目申报指南
2、沿海渔港经济区建设项目申报指南
3、深远海养殖设施装备建设项目申报指南
4、远洋自捕水产品回运支持政策项目申报指南
江苏省农业农村厅
江苏省财政厅
2024年4月8日
附件: 附件1 海洋牧场建设项目申报指南.docx 附件2 沿海渔港经济区建设项目申报指南.docx 附件3 深远海养殖设施装备建设项目申报指南.docx 附件4 远洋自捕水产品回运支持政策项目申报指南.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