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5-13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镇江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政策主题:资质荣誉
各有关企事业单位(个人):
为加强镇江市企业海外知识产权保护能力,完善纠纷应对指导体系,根据《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及省、市相关工作部署,镇江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以下简称“镇江保护中心”)拟组建“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专家库”,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专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国内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企事业单位中从事海外知识产权保护、法律实务、技术研发等相关工作,具有海外知识产权工作经验且愿意参与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相关工作的专业人员。
二、申报时间
首批申报时间自通知之日起至2025年5月30日。
三、申报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具有良好的科学精神和职业道德,能够以严谨科学的态度,客观、公正、诚实、廉洁地履行专家职责;
2.在知识产权领域工作累计5年以上,具有较强的理论水平和丰富的实践经验,熟悉国内外知识产权制度规则,具有较为丰富的涉外知识产权布局、风险监测、预警分析、纠纷应对、贸易调查、海关执法等相关理论或实务经验;
3.熟练掌握一种以上外语,可作为工作语言;
4.能够接受委托,在时间和精力上能够保证完成研讨咨询、分析评议、培训授课等工作,所在单位能为专家参与上述工作提供必要支持。
四、工作职责
围绕镇江市海外知识产权事业发展需要和创新主体的需求,根据镇江市海外知识产权工作实际,海外知识产权专家主要工作职责如下:
1.参与知识产权海外纠纷应对指导,提供应对海外知识产权纠纷的可行方案和注意事项等;
2.参与我市各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对辖市、区内重点进出口产业、企业的知识产权风险监测和预警分析工作;
3.参与海外知识产权调查研究,为重大研发、经贸、投资和技术转移活动提供涉外知识产权咨询论证和智力服务;
4.研究重大、疑难海外知识产权案件,为海外知识产权纠纷解决提出技术或者法律咨询意见;
5.参与知识产权海外宣传培训,为海外知识产权宣传普及、教育培训提供人才支撑和必要支持;
6.为我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海外知识产权检索分析、项目开展、运营导航等工作提出意见及建议;
7.为中小微企业提供公益性基础服务,包括指导初步处理程序、给出专家指导意见等;
8.其他与海外知识产权相关的工作。
专家应当根据专家库管理单位的工作安排提供服务,如无正当理由多次未参与服务或服务质量难以达到工作要求,镇江保护中心可以解除聘任。专家也可以自愿退出专家库。
五、申报材料
1.镇江市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专家申请表(详见附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扫描件;
3.专业资格相关证明材料(如外语水平等级、海外知识产权代理、法律事务处理等相关资格证、执业证等)扫描件;
4.专业领域或擅长领域的证明材料(如毕业证、学位证、获奖证书等)扫描件;
5.办理海外知识产权业务的证明材料(如法律文书、委托代理协议、案卷或项目材料等)扫描件。
六、申报流程
1.提交申请
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应根据通知要求填写申请表,并附相关证明材料。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按申请表、相关证明材料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一份,于2025年5月30日前将上述材料纸质版面交或邮寄至镇江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维权援助部(镇江市润州区南徐大道298号睿泰数字产业园A座13楼)(邮编:212000)。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2320661623@qq.com,邮件标题注明“海外知识产权纠纷指导专家库申请-所在单位-姓名”,镇江保护中心将依据相关制度对申请人信息进行保密管理。
2.资格审核
申报材料由镇江保护中心进行审核。
3.社会公示
经审核通过的人员将在镇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公示七天。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有异议的,以书面署名形式向镇江保护中心提出。公示期满无异议,正式纳入镇江市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专家库,为我市海外知识产权工作提供支撑。
联系人:金瑞联系电话:0511-80821082
附件:镇江市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专家申请表
镇江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2025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