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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科技局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南京市生命健康科技专项项目的通知

市科技局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南京市生命健康科技专项项目的通知

宁科通〔2021〕41号

江北新区科创局,各区(园区)科技(人才)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强化生命健康科技支撑,抢占生命健康科技战略制高点,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生命健康科技创新中心,根据《关于新发展阶段全面建设创新名城的若干政策措施》(宁委发〔2021〕1号)和《生命健康科技创新行动计划》要求,现组织开展2021年度南京市生命健康科技专项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项目类别

2021年度南京市生命健康科技专项重点支持临床前沿技术突破、多中心临床试验和医工合作等三个方向。申报项目须符合《2021年度南京市生命健康科技专项申报指南》(附件1)的要求。

(二)项目申报主体

临床前沿技术突破类项目申报主体为南京市行政区划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多中心临床试验类项目申报主体为南京行政区划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医疗机构;医工合作类项目申报主体为南京行政区划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医疗机构、医疗器械企业、医疗信息化企业,须医疗机构和企业联合申报。

(三)项目主管部门

江北新区、各区(园区)科技(人才)局是项目主管部门,医疗机构申报项目的主管部门是市卫健委。

(四)严格审核和推荐

项目申报单位和主管部门严格履行项目审核推荐职责。项目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有法人主体责任。项目主管部门切实强化审核推荐责任,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严格把关。申报项目须经项目主管部门推荐审核、盖章并推荐。

(五)特殊类别须按规定执行

涉及人类遗传资源采集、收集、买卖、出口、出境的须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执行。涉及实验动物和动物实验的,须遵守国家实验动物管理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有关规定。涉及伦理审查工作的,须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六)有下列情况的不得申报:

1.申报单位或项目负责人有国家、省、市科技计划项目应结未结或被终止的;

2.申报单位存在失信记录行为的;

3.申报单位或申报项目存在知识产权纠纷的;

4.申报单位两年内发生过生产安全事故或存在安全生产隐患的。

二、申报方式

(一)项目申报采取网上申报的方式。申报网址为:http://www.njkj.gov.cn/—“专题专栏”—“科技计划管理系统”。申报单位注册后登录系统,须先填写单位基本信息(已注册并已填写过单位基本信息的用户可直接进行申报),然后填报申报项目类别相对应的申报书,并上传相关附件材料。经项目主管部门审查通过后,按时提交纸质申报材料。

(二)纸质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申报项目按封面、单位基本信息表(网上下载)、信用承诺书、项目基本信息、申报书、附件材料顺序装订成册,一式四份,并按要求签章备齐。

(三)生命健康科技专项须经项目主管部门汇总推荐(附2)

三、申报时间、地点

(一)项目网络申报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20日(周五)18:00。

(二)纸质材料于2021年8月24日(周二)18:00前交至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A2区市科技局A233—A234窗口(江东中路265号,地铁二号线奥体东站4号出口,请报送材料人员携带市民卡或身份证),逾期不予受理。

(三)联系方式

市科技局生物医药办:

李燕梅,联系电话:68786264

纸质材料受理:

市政务服务中心科技局窗口 苏波,联系电话:68505611

网络系统咨询:

市科技局资源配置处 陈宇,联系电话:68786233

附件:

1.2021年度南京市生命健康科技专项申报指南

2. 2021年南京市生命健康科技专项推荐表

 

南京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6月22日 

附件: 附件1-2021年度南京市生命健康科技专项申报指南.pdf 附件2- 2021年南京市生命健康科技专项推荐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