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2022年农业龙头企业双倍增计划扶持政策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2-08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泰州市农业农村局

政策主题:引导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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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2022年农业龙头企业双倍增计划扶持政策申报工作的通知

泰农办〔2023〕3号

各市(区)农业农村局:

根据《中共泰州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泰州市农业龙头企业双倍增计划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泰委农发〔2021〕4号)和《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泰州市农业龙头企业双倍增计划扶持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泰农〔2021〕27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2022年度农业龙头企业双倍增计划扶持政策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带动当地产业发展、注册地在泰州区域内的市级及以上重点农业龙头企业(以下简称龙头企业)。

二、申报程序

1.各市(区)农业农村部门对照泰农〔2021〕27号文件要求,组织符合扶持奖励标准的龙头企业开展申报工作,并按申报细则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各市(区)农业农村部门组织对龙头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开展现场核查,将符合扶持政策条件的龙头企业汇总后形成初审结果,并报当地财政部门。

3.当地财政部门审核无异议后,将初审结果正式行文报泰州市农业农村局。

三、有关要求

1.各市(区)要高度重视龙头企业双倍增计划扶持政策申报工作,对上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可靠性进行严格把关,确保政策落实的严肃性。

2.各市(区)农业农村局于2月15日前,行文连同汇总表(附件)和申报材料(一份)报市农业农村局,文件同时抄送当地财政部门。

联系人:周波;联系电话:0523-86893960;

邮箱:tznyscc_504@163.com。

 

附件:泰州市农业龙头企业双倍增计划扶持政策申报汇总表

 

泰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1月18日 

附件: 泰州市农业龙头企业双倍增计划扶持政策申报汇总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