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03-03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苏州市商务局

政策主题:引导扶持

点赞

收藏

转发

关于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苏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促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指导意见的通知》制定于2010年,总体目标及分类目标均围绕5年开展,现已超过规划年限。拟对该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现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以在2023年4月3日(星期一)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苏州市商务局对外贸易处(地址:苏州市高新区长江路211号天都大厦北楼3119室,邮政编码:215011)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wmc@swj.suzhou.gov.cn。

 

附件:苏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促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指导意见的通知←点击查看

 

苏州市商务局

2023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