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文件

关于组织申报第四批智能光伏试点示范的通知

关于组织申报第四批智能光伏试点示范的通知

各区工信局,江北新区、各国家级开发区经发局:

根据《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第四批智能光伏试点示范活动的通知》(附件1,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现组织开展第四批智能光伏试点示范申报,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申报企业对照《通知》中的申报条件和申报书格式要求(附件2、附件3),规范填写智能光伏试点示范申报书,向所在板块工信部门报送申报材料。

二、请各板块工信部门对照申报要求,对申报单位提交的材料进行把关,确保材料齐整、真实有效,并对经初审合格的企业、项目正式行文推荐。

三、请各板块工信部门于11月29日(星期三)下班前将推荐函盖章件、智能光伏试点示范申报书(纸质版一式两份和电子版光盘)报送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绿色制造处。

联系人:陈冲 电话:025-68788878

 

附件:

1.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第四批智能光伏试点示范活动的通知

2.智能光伏试点示范申报书(示范企业)

3.智能光伏试点示范申报书(示范项目)

 

南京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11月23日   

附件: 1.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第四批智能光伏试点示范活动的通知.pdf 2.智能光伏试点示范申报书(示范企业).doc 3.智能光伏试点示范申报书(示范项目).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