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度南京市智慧文旅示范和培育项目推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7-29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

政策主题:资质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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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度南京市智慧文旅示范和培育项目推选工作的通知

江北新区宣传和统战部、各区文化和旅游局:

为贯彻落实《南京文化和旅游领域数字化转型工作方案(2022-2025)》,进一步推动我市数字文化和智慧旅游建设,培育树立一批示范性强、具有应用价值、对智慧文旅建设具有推广和借鉴作用的标杆项目,拟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2024年度南京市智慧文旅示范项目推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选范围

属于用5G、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虚拟/增强现实(VR/AR)、数字孪生、区块链、人工智能、元宇宙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文化和旅游领域的创新应用,2022年1月1日以后建成,通过验收正常使用或已上线试运行,产生较好社会和经济效益的项目。包括但不限于:

1.文旅消费新场景。促进线下线上融合,便捷服务文旅消费,培育文旅新消费模式的项目;

2.文旅资源数字化应用。对文化和旅游资源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开发应用的项目;

3.文化遗产数字化保护利用。有利于文化传承、文物保护的新技术运用项目;

4.数字文旅新业态。开展云展览、云演艺、云娱乐、数字艺术、沉浸式体验等新兴业态的项目;

5.智慧文旅综合平台。新技术、新产品、新模式、新服务在文化和旅游领域全面赋能,提升文旅营销、管理和服务水平的项目。

二、工作程序

由项目单位申报,经区级推荐、市级遴选、公示公布等环节,推选产生2024年度示范项目和培育项目。具体流程如下:

1.项目单位申报。项目单位向区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市直单位直接向市文化和旅游局提出申请),按要求在智慧文旅项目申报系统(https://njwlpt.nanjing.gov.cn:28080/sfxm)中填报项目申报材料。

2.区级推荐。区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在申报系统中对项目申报表及申报材料进行审核,于8月31日前在系统提交推荐意见。每个区推荐不少于2个项目。

3.市级遴选。市文化和旅游局组织专家遴选,拟定示范项目、培育项目入选名单。

4.公示公布。拟定的示范项目和培育项目入选名单在市文化和旅游局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由市文化和旅游局正式发布。

三、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应合并为1个PDF格式文件(请按照申报系统操作提示,在WORD“选项”配置中勾选“创建书签时使用标题”选项,生成自带目录导航的申报材料PDF文件)在申报系统上传,具体应包括:

1.单位资质证明材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或营业执照、企业注册资本、相关荣誉证书或专利证书等影印件;

2.项目简介:软件项目需提供软件的说明和截图、平台类项目需提供说明和平台访问网址、硬件项目需提供说明和照片;

3.项目建设相关资料:项目建设方案、项目合同,已完成验收结项的还应提供第三方测试报告、项目验收报告;

4.项目运行情况:应用案例(需有应用单位的签章)、成果说明(需有详实的数据或材料);

5.项目成效:申报项目需对符合的申报条件进行阐述说明,并附佐证材料。

四、有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抓好工作落实。各区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指定专人负责审核推荐工作,做好协调配合,组织发动本辖区内智慧文旅项目单位积极参与,确保推选工作落到实处。

2.坚持公平公正,把好质量标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把质量关、好中选优、宁缺毋滥,遴选推荐对智慧文旅建设具有推广和借鉴作用的项目。

3.完善工作机制,做好重点培育。为充分发挥示范项目的示范带头作用,更好地推进文旅科技创新和市场推广,组织开展供需对接活动,加强宣传推介,对示范项目优先推荐申报国家、省各类项目评选,对培育项目在下一年度的示范项目申报中给予倾斜。

五、其他事项

1.对2020年以来,已入选国家、省各类评选项目名单的,不列入此次申报范围。

2.上线试运行尚未完成验收结项的项目,可获评培育项目,不可获评示范项目。

3.各区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于7月28日前报送推选工作联络表(详见附件1)至电子邮箱:435113715@qq.com。

联系人:江山  联系电话:025-68786363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65号新城大厦D座15F71

 

附件:

1.推选工作联络表

2.2024年度南京市智慧文旅示范和培育项目申报表

 

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4年7月25日

附件: 附件 1-2.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