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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2023年度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院士工作站验收结果公示

盐城市2023年度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院士工作站验收结果公示

根据《关于下放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省级企业人才站点管理权限的通知》(苏科条发〔2015〕136号)、《关于做好2023年度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省级院士工作站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苏科机函〔2023〕197号)精神,经企业验收申请、所在地区科技局审核、专家会议验收,现将我市16家2020年立项建设的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1家2021年立项建设的省级院士工作站验收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8月16日—8月18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向盐城市纪委监委第七派驻纪检监察组或盐城市科技局科研机构与科技成果处书面提出。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不能打印)和联系方式。凡匿名异议材料,一律不予受理。

盐城市纪委监委第七派驻纪检监察组联系电话:0515-80501627

地址:盐城市聚龙路1号市行政服务中心C座1627室

邮编:224000

盐城市科技局科研机构与科技成果处联系电话:0515-80989606

地址:盐城市盐都区世纪大道21号8606室

邮编:224000

 

附件:2023年度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院士工作站验收结果

 

盐城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8月16日 

附件: 2023年度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院士工作站验收结果.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