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江苏省海洋环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进一步规范我省近岸海域生态质量评价技术要求,我厅组织起草了江苏省地方环境保护标准《近岸海域生态质量评价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请你单位研究提出书面修改意见,于2024年10月25日前反馈我厅,无意见也请正式回复。征求意见稿标准文本及编制说明可登录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官网(http://hbt.jiangsu.gov.cn)“意见征集”栏目检索查阅。
附件:
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近岸海域生态质量评价技术规范)
2.近岸海域生态质量评价技术规范标准文本(征求意见稿)
3.近岸海域生态质量评价技术规范编制说明(征求意见稿)
4.标准征求意见回执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2024年9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联系人:郑江鹏;通讯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中和路100号,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邮编210019;联系电话:025-69586260、13851485685,邮箱:zhengjp@jshb.gov.cn)
附件: 附件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近岸海域生态质量评价技术规范).docx 附件2+近岸海域生态质量评价技术规范标准文本(征求意见稿).pdf 附件3+近岸海域生态质量评价技术规范编制说明(征求意见稿).pdf 附件4+标准征求意见回执.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