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7-25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盐城市农业农村局 盐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盐城市财政局 盐城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中国人民银行盐城市分行 盐城市乡村振兴局 盐城监管分局
政策主题:引导扶持,融资促进
盐农财〔2025〕16号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住建局、社事局)、财政局(财政和金融监管局)、发改委(经济发展局、经济发展和科技局)、乡村振兴局,金融监管支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金融支持农业农村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盐政办发〔2022〕48号)文件精神,持续推动相关政策措施落地落实,市相关部门联合制定了《2025年度“财政金融支农盐十条”落实措施和推进计划》(见附件),现印发各地。请各地各部门参照市级任务分工,进一步细化落实推进措施,加强部门协作,确保圆满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附件:2025年度“财政金融支农盐十条”落实措施和推进计划
盐城市农业农村局
盐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国人民银行盐城市分行
盐城市财政局
盐城市乡村振兴局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盐城监管分局
2025年7月20日